| 預定新開課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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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上課時間週六日為 早9:30-12:30 午2:00-5:00 2. 課程若有異動,將於教室宣達或發放課表,未領者可至櫃檯補領。 3. 同學若有疑問,請撥TEL:(04)2229-8699 4. 此課程皆不可旁聽其他律師課程。 |
【完整課程請洽櫃檯,詳細課程情形及課程異動以櫃檯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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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授課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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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法 |
請求權基礎解題方法及民法基本概念、權利主體:以「自然人」為中心、法律行為:意思表示、代理、契約法概論、法定債之關係:侵權行為(一)、法定債之關係:侵權行為(二)、意定債之關係:債務不履行、意定債之關係:瑕疵擔保責任、物權總則及所有權、共有:以「分別共有」為中心、抵押權:以「普通抵押權」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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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法 |
緒論、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一)、違法性(二)、有責性、錯誤論、行為階段、犯罪參與、競合論與刑罰論、刑法分則(一)、刑法分則(二)、刑法分則(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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