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堂數 |
課程名稱 |
圖示解說 (內容說明)
|
學習重點
|
|
第一堂 |
鳥瞰行政法 |
◎ 實例題思維流程演習
私立東吳大學對於學生甲所為之退學處分,和國立台灣大學對於學生乙所為之退學處分,當事人甲、乙分別應循何種途徑尋求救濟?
◎ 事件公私法性質之認定與 雙階理論
教育部已訂定辦法,即將開辦「留學生貸款」,試分析此一行政措施所形成之法律關係,以及可能適用之行為形式與法律制度。
|
1 、行政法實例題之思維流程
2 、公法行為與私法行為之區別
3 、行政法規 闕漏之填補
4.、審判權衝突之解決機制
|
|
第二堂 |
行政法之基本原則 |
◎ 行政法基本原則之運用
某縣警察局為增加交通違規行為取締的「業績」,在寬敞筆直向來時速八十公里的外環道路上,突然設立一個臨時的五十公里速限標誌,該速限標誌雖然明顯,但係屬突然改變,與一路走過來的速限不同,多數用路人均反應不及,而被設立在該標誌後方不遠處的「雷達測速照相器」所拍攝存證。請問:本題所示突然降低速限之決定,是否違法?如何判斷其違法性?
◎ 行政法律關係之繼受與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主管機關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完成於民國 66年之大樓現所有人甲,以天井加蓋違建而裁處罰鍰,並限期回復原狀。
試問:
( 1)甲可否主張其非違章興建人而予以抗辯?
( 2)甲可否主張違章事實發生於上開條例制定之前,依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而免罰?
|
1 、行政法之法源
2 、行政法之基本原則
|
|
第三堂 |
行政之羈束性與自由性 |
◎ 給付行政與法律保留
為保護環境,推廣再生能源,行政院於預算中特別編列一筆金額,並制定行政規則詳細列舉各種再生能源利用的補助標準,提供給任何有興趣之人民或事業申請。甲依規定申請並獲得新台幣 5 萬元之補助,其鄰居乙雖然亦提出申請,但卻未獲得任何補助。乙認為此項補助實務並未有法律依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試自大法官相關解釋及學說見解評論乙的看法。
◎ 大學自治與法律保留
假設大學法授權教育主管機關以法規命令訂定大學學生受退學處分之要件,其中規定大學學生成績二分之一不及格,應予退學,試從法律保留、授權依據明確性及國會保留原則分析此規定。
◎ 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司法審查
某私立大學法律系學生,因學業成績未達標準而遭學校退學處分,該生不服,準備提起救濟,該學生主張,其遭退學主因之一,係行政法老師期末考試成績評量有問題,法院應否就此點加以審查?
|
1 、法律保留與授權明確性
2 、大學自治與法律保留
3 、不確定法律概念
4 、行政裁量
|
|
第四堂 |
行政處分(一) |
◎ 行政處分之認定與地方團體健保補助費之執行
台北市及高雄市以財政困難為理由,拒不繳納應分擔之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費。健保局若於年度末發函 兩直轄市各年度保險費補助款結算函( A 函)及所附撥款單定繳納期間命其繳納,幾個月後,兩直轄市仍無動於衷,健保局遂又寄發一催繳通知函( B 函)命其繳納。試問:上揭 A 、 B 函之法律性質為何?台北市若不服該函時,應如何提起救濟?
◎ 一般處分之認定與合法處分之要件
在甲市市政府公報及其他新聞紙刊登一則有關甲市市立圖書館開放時間之公告,其內容為: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每週星期一下午停止開放,暫停所有服務。甲市市民乙是市立圖書館的經常使用者,其認為此項公告並未附有任何理由,且並未舉行聽證程序或未給予人民陳述意見之機會,因此並不合法。
1 、此項公告之法律性質為何?
2 、試評論乙之看法。
|
1 、行政處分之要件
2 、行政處分之類型
3 、合法型寵份之合法要件行政處分之要件
|
|
第五堂 |
行政處分(二) |
◎ 行政處分之廢棄
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性質有何不同?台北市政府之廢娼與復娼行為,性質上屬何種行政行為,試敘述之。
◎ 行政處分附款之?合題型
某甲擬於其座落於花蓮縣之山坡地上建照一棟 50 層大樓,乃向花蓮縣政府申請許可,經審查結果,花蓮縣政府核發甲建築執照,惟以維護山坡地景觀為由,限定甲僅能建造十層大樓,同時於執照上附記:甲必須負責修築該棟大樓與外界之聯外道路。試問:
1 、甲未修築聯外道路之前,能否興建大樓?縣政府得否以強制方法貫徹之?
2 、甲對限制與附記如有不服,應如何提出行政救濟?
|
違法行政處分之效力
行政處分之廢棄
行政處分之附款
|
|
第六堂 |
行政契約 |
◎ 行政契約之?合題型
A建設集團依國民住宅條例與B市府協議,由其在B市之第三期重劃區A所擁有土地上興建國宅 200 戶,其中 150 戶出租或出售給該條例有權承租或承售人民,另 50 戶由A建設集團自行出售,B市府有義務提供該土地周邊公有畸零地由A優先承購,供其整體規劃使用,並徵收該地附近之零星私有地 A 優先承購,同時B市在協議中承諾興建必要交通用路及公共設施。試問:
1 、 此協議性質為何?
2 、 如B市因財政編列困難告知A,此一協議無法履行,A應如何處理?
3 、 如A在此協議上議定之建築用土,因政府事後立法禁採砂石,以致必須進口,而使成本提高
|
1 、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別
2 、行政契約之類型
3 、行政契約之合法要件
4 、行政契約關係之進展、執行與救濟
|
|
第七堂 |
行政命令、行政計畫與事實行為 |
◎ 行政命令之體系統整
中央法規標準法、行政程序法及地方制度法中,皆授予行政機關得訂定所謂「行政命令」或「法規命令」之權,試分別就各該法律所訂命令之性質與程序說明之。
◎ 裁量基準之綜合題型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萬元下之罰鍰,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入出國未經查驗者, … 。」內政部依本條函頒「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裁罰基準表」,依該「裁罰基準表」之規定:「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每件處一萬元罰鍰,未滿十八歲者減半。」試問:
1 、何謂「裁罰基準表」?依行政程序法之法律性質為何?又訂定裁罰基準表是否應遵守一定之程序,如未踐行,其法律效果為何?試就行政程序法規定分析之。
2 、某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雖有該裁罰基準表,但其並不以此為依據,反而直接以法律作為標準,試問該公務員此種行為有無違法?
◎ 確定計畫裁決程序
為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機關從「空間性單一窗口」到「功能性單一窗口」,試從行政計畫之確定程序說明之,並指出我國現行法之規定如何。
◎ 事實行為之救濟
衛生局因腸病毒流行,於媒體警告家長勿讓兒童去游泳池游泳,私人游泳業者認為影響其營運,請求衛生局不得為類似之警告,衛生局不從,業者應如何提起救濟?
|
1 、 各該法律所訂命令之性質與程序統整
2 、行政計畫之性質與確定計畫裁決程序
3 、事實行為之控制與救濟
|
|
第八堂 |
行政程序與行政執行 |
◎ 拆除處分之事前程序與事後執行
高雄市民 A 因所居住的公寓房間過小,乃將住宅的陽台加裝窗戶(未拆除外牆),並於頂樓平台加蓋一約 50 平方公尺的房舍,但並未依法申請建築執照。完工後數日, A 接獲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的通知,指其住宅陽台加窗及頂樓加蓋均屬違章建築,應於一週內自行拆除,否則即派員強制拆除。試問:如果你是 A 的律師,在程序進行中,你會如何替 A 主張權益?
|
1 、正當法律程序在行政程序法之實踐
2 、行政執行之體系介紹與應用
|
|
第九堂 |
行政罰 |
◎ 行政罰之?合題型
故事是這樣子開始的: … 有天半夜, 17 歲的史密斯喝個泥醉回到家中,妻子珍妮急著要出任務(回來再跟老史算帳),遂要求老史 開著 Benz-320 載著珍妮去上班。珍妮因為太趕時間了,遂催促老史連續超速並闖紅燈,在不同路段被測速照相,連續被開了十張罰單。又老史?向珍妮證明自己沒有喝酒,在途中不斷以蛇行方式並開啟特殊的噪音製造器尖銳地高速前進,洽巧遇到警察執行酒測路段,警察認為老史有違反道管條例第 43 條規定,應與其母親一起參加交通安全講習,並公布其老媽之姓名。老史當場發飆並拒絕警察之酒測要求,其認為:在警察前方路旁,有一排違規攤販製造嚴重的髒亂及垃圾,且佔用道路三分之一的面積,然警察卻不去取締那些無績效評比的違規項目,反而專挑有列入績效評比的酒測項目,有嚴重違法之嫌。且自己每天幹殺手業務那麼忙,根本不知道管條例有處罰規定。警方仍依道管條例第 35 條規定當場移置並保管其車輛,遂請托吊業者甲幫忙移置老史的車輛。老史當場給氣個半死…。試問:如果您是老史的律師,您將如何幫老史主張權益?試就行政罰法分係上述法律關係。
|
1 、行政罰之概念及其類型
2 、行政罰之要件
3 、行政罰之處罰主體與處罰對象
4 、一事不二罰原則之適用
5 、行政罰之裁處程序
|
|
第十堂 |
行政救濟(一) |
◎ 限制出境之救濟與停止執行
甲為 A 公司負責人, A 公司因積欠台北市國稅局稅款達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經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通知甲因欠稅遭限制出境,甲不服,以 A 公司積欠稅款事件,已另案提起行政訴訟,尚未告確定,財政部不得以公司積欠未確定金額之稅款,限制其出境為由,提起訴願,其訴願管轄機關為何?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又甲於提起訴願時,以其須親赴國外洽辦商務,時機稍縱即逝,有難以回復之損害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限制出境處分之執行,是否有據?試分別說明之。
|
1 、各種訴訟類型之提起與審理
2 、訴願制度初探
|
|
第十一堂 |
行政救濟(二) |
◎ 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請求途徑
甲於工廠下班返家途中發生車禍受傷致殘廢,因而申請職業傷害殘廢給付,經勞工保險局依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核定給付 100 萬元。嗣後經查發現甲係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受傷,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之規定,不得視為職業災害,應依普通傷害辦理,甲共溢領 30 萬元。
勞工保險局乃將新核定結果通知甲,並限期命甲返還溢領之保險給付。試問:
1 、勞工保險契約之法律性質為何?
2 、甲可否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拒絕返還?其並得循何種途徑尋求法律救濟?
3 、勞工保險局應循何種法律救濟途徑實現其返還請求權?
◎ 國家責任之?合題型
某甲在南投縣竹山鎮有一筆土地約二公頃,自從日據時期開始,即供公眾使用迄今,部分為六公尺寬之既成道路,具有公用地役關係。南投縣政府為方便人車通行,未經徵收,亦未取得甲同意,擅自在民國 85 年 1 月 1 日將甲所有上開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從原來之六米寬,擴寬為十八米寬(亦即增闢十二米)之道路,並且鋪設柏油,又設置路邊停車收費。
1 、若甲認其權利受損,要請求國家賠償時,應考慮何事項,才有勝訴之望?
2 、甲可否直接依司法院釋字第 400 號解釋,向台北縣政府訴請應徵收開土地?
3 、甲可否直接向台北縣政府訴請給付行政上之損失補償?
|
1 、行政訴訟制度初探
2 、國家賠償與損失補償
|
第十二堂 |
行政組織 |
◎ 政府組織改造之巡禮
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委員會為提升政府施政效率,同時確保公共任務枝妥善實施,朝向「去任務化」、「地方化」、「法人化」與「委外化」四大方向改革。又於其整體規劃中亦認為,為配合專業化及去政治化的要求,應於中央行政機關內設置與一般行政體系不同之獨立機關,例如類似公平交易委員會之組織。試問:
1 、何謂「公法人」?何謂「行政法人」?兩者有無不同?又行政法人與一般行政機關有何不同?目前我國政府組織中,是否已有「公法人」或「行政法人」之組織,試分別舉例之。
2 、獨立機關與一般行政機關有何不同?獨立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其合議制成員之任命,是否須經特別程序?其理由何在?
3 、試從民主國家原則與責任政治之觀點評論「行政法人」與「獨立機關」兩項新組織類型。
4 、「委外化」於行政程序中有何具體規定?公立醫院委託民間經營時,是否亦屬行政程序法所規定之「委外化」類型?又委託機關在無法律規定之情形下得否為此一委外行為?被委託的團體有無發生國家賠償責任之情形?
◎ 公務員之保障與救濟
公務員甲因涉及喝花酒,被服務機關依公務員考績法之規定,記大過一次,此時甲若不服,應如何救濟?又,若甲之服務機關,認為甲後來又因此事辱罵長官,且牽涉之緋聞案已達嚴重破壞公務員威信程度,故辦理專案考績改為一次記兩大過免職,此時免職應屬何種法律性質?依現行法又應如何救濟?
|
1 、直接行政
( 1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
( 2 )獨立機關
2 、間接行政
( 1 )公法人與行政法人
( 2 )地方制度法初探
( 3 )行政委託
3 、公務員之行政責任與權益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