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大學89學年度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入學招生簡章


 

甲組

乙組

丙組

丁組

戊組

報考資格

各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考試科目 1經濟學
2統計學
    微積分
    (選一)
3會計學
    企業管理
    資料處理
    (含程式設計)
    (選一)
1社會學
    行政學
    (選一)
2理則學
    心理學
    (選一)
3企業管理
    經濟學
    商事法
    (選一)
1微積分
2普通物理學
3普通化學
1管理個
    案分析
2企業
    概論
3管理學
1管理個案分析
2企業概論
3管理學
報考資格注意事項 甲、乙、丙、戊組:
  1. 符合部訂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者。
  2.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者。
  3. 高等或乙種特考及格者。

丁組:以同等學力報考丁組者,二、五專須八十年九月以前畢業,三專科須八十一年九月以前畢業。(以簡章為準)

注意事項 報考碩士班者:
  1. 甲、乙各組非選考科目以原始分數計,選考科目任選一科考試之成績依原始分數經標準化後,合計總分,以各組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2. 原始分數標準化說明:前項各選考科目以常態標準化轉換之z分數為考生實得分數。換算後z分數之平均數定為五十分,標準差定為十五分。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換算後分數低於零分者,以零分計;高於一百分者,以一百分計。
  3. 報考組別及選考科目應於報名表內寫明。
  4. 丁組報名資格:大學須八十三年九月以前畢業。
  5. 考試科目中有﹃或﹄字者,如﹃統計學或微積分﹄,選一在報名表選考欄註明。
  6. 各組總成績相同者,則依各組考試科目之順序比較,擇優錄取。如甲組以1經濟學依分數較高者錄取;若仍同分,則比較2統計學與微積分之標準化分數;若再同分,則比較3會計學與企業管理與資料處理之標準化分數,若再同分,則同額錄取。
  7. 作答一律不得使用計算機。
  8. 戊組限在職生報考,報考資格依照本校規定。
  9. 各組名額流用以丁、戊、己、甲、乙、丙組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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