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89學年度外國語文學研究所碩士班簡章


 

一、招生名額:
  十二名
  
二、報考資格: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外國語文學系、英語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或其他學系得有學士學位並曾修習西洋文學專門學科至少十八學分且經所長核可者(須附繳成績單憑核)。

  
三、筆試科目(佔考試總分80%)
  1. 英國文學史(滿分100分)
  2. 美國文學史(滿分50分)
  3. 英文作文(滿分100分)
  4. 翻譯:英譯中(滿分50分)
    ※(1.各科分數不得低於該科滿分之45%, 2.四科總分合計不得低於180  分)。
  
四、筆試日期:
  四月十五、十六日。
  
五、口試(佔考試總分20%):
  1. 筆試科目總分排名在前18名以內者,始得參加。
  2. 口試日期:五月十五日上午8:30分起,於台大外文系會議室舉行。
  
六、報名方式及日期:

採現場(台大校總區)報名,時間自三月一日至四日止,通訊報名及逾期不予受理。招生簡章預訂二月初,於校總區正門口警衛室發售﹔簡章函售連絡單位: 本校總務處,連絡電話:(02)23924717。

  
、報考事宜,一切依招生簡章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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