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89學年度碩、博士班招生簡章


 

一、修業年限:
  1. 碩士班:一至四年。
  2. 博士班:二至七年。
  3. 在職進修研究生(以入學身份為準)得延長修業至多二年。
 
二、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請於報名期間內(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33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二○○號「靜宜大學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收」。【親自送件者,請在報名期限內備齊規定表件裝入信封內,於上班時間送到本校註冊組(碩士班)、招生組(博士班)登錄收件,下班恕不收件】。

  
三、報名日期:
  1. 碩士班: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至二十四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2. 博士班:八十九年六月一日至七日(星期四至星期三)。
  
四、考試日期:
  
五、考試地點:

本校(試場將於考前一日上午十時公佈在校門口及本校行政大樓前佈告欄)。

  
六、放榜:
  1. 日期:【碩士班】八十九年五月三十日(不考口試之系所於八十九年五月十二日放榜)。錄取名單除在本校行政大樓公佈欄公告外,並個別通知(錄取各生以掛號寄發錄取通知及成績單;未錄取者以平信寄送成績單)。【博士班】八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放榜。
  2. 查榜方式:查榜專線為︵○四︶六三二八○○一轉一七七七。網路查榜,WWW網址:http://www.pu.edu.tw(錄取名單以本校公告之榜單為準)。
  
七、靜宜大學89學年度碩士班招生報名人數一覽表

  

back-3.gif (5925 by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