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交通大學89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


 

一、招生類別及報考資格
  1. 一般生: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認定合於規定之外國大學研究所畢業已獲得碩士學位者,或碩士班應屆畢業者,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請參閱附錄)均得報考一般生。
    注意:依據本校招生辦法規定,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班者,若所提出之「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經本校審查認定未達碩士論文標準,致不符報考資格,則本校將予以退件,並於六月中旬前退還報名費一五○○元。
  2. 在職生:具有(上述)一般生報考資格且為各機關學校或公民營企業機構在職人員,或為各級私立學校教師,在現職單位或任教學校服務兩年以上,並取得進修同意書者,得報考在職生。
    註:
    1. 進修同意書報名時無法取得者,可附繳現職在職證明及歷年服務證明資料,立切結書申請於錄取報到時補交;服務年資計算至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止。
    2. 在職生擬報考之研究所,必須與所從事工作有密切關係。
    3. 各系所對在職生之報考資格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4. 報考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在職生者,請上網至
      http://www.nctu.edu.tw/招生訊息之最新公告下載「個人資料表」填寫後,隨同其餘報名表件一併寄驗。
  
二、修業規定:

本校博士班之修業規定,悉依據本校學則、本校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授予作業規章、及各系所修業準則訂定,博士班一般生修業年限以二至七年為限,在職生修業年限以二至八年為限,應修學分數為十八學分(不含論文學分)以上,欲獲得學位至少須通過資格考核及學位(論文)考試。各博士班若對上述各項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招生系所別、名額、考試科目、佔分比率及其他規定:

系所

招生名額

筆試科目

備註

電子工程學系

電子工程研究所博士班

甲組
(主修固態電子):
一般生:25名
在職生:1名
固態物理、半導體元件、電磁理論、熱力學(四選一)(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30%,審查佔35%,口試佔35%。
  2. 考試日期: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六)。
  3. 口試日期:六月三、四日(星期六、日)。
乙組
(主修電路及系統):
一般生:20名
在職生:1名
微電子學、數位訊號處理、計算機結構、數位通訊(四選一)(考試時間三小時)
電機與控制工程學系 一般生
(含在職生):21名
  1. 第一階段錄取:經審查資料,擇優直接錄取10名以內。(免參加第二階段,名單於五月二十七日前本系網站http: //www.cn.nctu.edu.tw/公佈)
  2. 第二階段錄取:經口試(40%)及電機工程基本觀念測驗(20%)與審查(40%)併計擇優錄取餘額。電機工程之基本觀念測驗科目含:
    (1)電子與電路學,
    (2)數位訊號處理、線性控制系統、計算機組織與結構(三選一)。(測驗時間一百分鐘)
    【測驗及口試日期:六月三日(星期六)】
  3. 註:
    1.報名時請註明個人優先順序的三個(以內)研究領域。
    2.本系研究領域:電力電子、機電自動化、控制系統、訊號處理、資訊智慧、ASIC晶片設計。
電信工程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18名
在職生:4名
通訊系統、電磁理論(二選一)
(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40%、審查佔35%、口試佔25%。
  2. 筆試日期: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3. 口試日期:六月二日(星期五)。
  4. 本所應修學分數為二十二學分。
資訊工程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17名
在職生:3名
作業系統、資料結構、計算機組織(考試時間共二百分鐘)
  1. 筆試佔30%,資料審查及口試佔70%。
  2. 考試日期:六月二日、三日(星期五、六)。
資訊科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含在職生):20名 計算機原理測驗:
包含軟體、硬體、理論、應用等四科(皆為選擇題)。
考試時間共一百六十分鐘,分四節每節四十分鐘。
  1. 筆試佔30%、審查佔35%、口試佔35%。
  2. 考試日期:五月二十七、二十八(星期六、日)。
光電工程研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含在職生):18名 (不考筆試)
  1. 審查佔50%,口試佔50%。
  2. 口試日期:六月二日(星期五)。(口試時,本所備有投影機供考生簡  報使用)

機械工程學系博士班

甲組(主修設計製造):
一般生:6名
在職生:4名
  1. 工程數學
  2. 機械設計製造
  3. (考試時間各一百分鐘)
  1. 筆試佔40%、審查佔35%、口試佔25%。
  2. 考試日期:六月二日(星期五)。
  3. 本系博士班應修學分數為十八學分。

 

乙組
(主修熱傳流力):
一般生:6名
在職生:3名
  1. 工程數學流體力學(含熱傳學)
  2. (考試時間各一百分鐘)
丙組
(主修固力控制):
一般生:8名
在職生:3名
  1. 工程數學
  2. 下列科目任選一科:固體力學(含動力學和高等材料力學)控制理論(含線性系統和數位控制)
  3. (考試時間各一百分鐘)

土木工程學系博士班

甲組(主修結構、材料):
一般生:3名
在職生:3名

乙組(主修營管):一般生:3名

丙組(主修水利及海   洋工程):
一般生:6名
在職生:3名

丁組(主修大地工程)
一般生:2名
在職生:2名

戊組(主修測量工程)
一般生:4名

已組(主修建築與電腦輔助設計):一般生:3名

1.主修結構工程應考以下三  科:
結構學
結構動力學
高等材料力學
(考試時間共三小時)

2.主修工程材料應考以下三  科:
土木工程材料
高等混凝土學
鋼筋混凝土學
(考試時間共三小時)

 

1.營建管理學
2.工程經濟學與工程統計學
(考試時間各一百分鐘)

下列科目任選兩科:
工程數學、渠道水力學、 流體力學、 波浪理論(考試時間各一百分鐘)
1.土壤力學
2.下列科目任選一科:基礎工程、土壤動力學、岩石力學

(考試時間各一百分鐘,考試方式採文獻評論型態)

1.平面測量及平差理論
2.下列科目任選一科:
大地測量、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地理資訊系統(考試時間各一百分鐘)

1.電腦輔助設計理論
2.下列科目任選一科:建築理論(限建築領域學生選考)設計理論(限設計相關領域學生選考)(考試時間各一百分鐘)

筆試佔40%,審查佔35%,口試佔25%。
筆試日期:六月三日(星期六)上午。
口試日期:六月三日(星期六)下午。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19名
在職生:5名
(不考筆試)
  1. 審查佔50%
    1.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2. 碩士論文、著作等相關資料。
    3. 推薦函二封以上。
    4. 個人資料
  2. 口試佔50%。
  3. 口試日期:六月三日(星期六)。
環境工程研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
(含在職生):
6名
環境工程與科學(含流體力學、工程數學等基礎科目)(考試時間二小時)
  1. 筆試佔25%,審查佔50%,口試佔25%。
  2. 考試日期:六月一日(星期四)。
  3. 在職生修業年限為三至七年。
電子物理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11名
在職生:1名
(不考筆試)
  1. 審查佔50%,口試佔50%。
  2. 考試日期:六月二日(星期五)。
應用數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5名
在職生:1名
分析與幾何組:分析
組合數學組:離散數學
(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40%,審查佔35%,口試佔25%。
  2. 考試日期:六月二日(星期五)。
應用化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含在職生):15名 綜合化學(由物理化學、有機化學、無機 化學、分析化學、及高分子化 學五科中任選四科)(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40%,審查佔35%,口試佔25%。
  2. 考試日期:六月三日(星期六)。
統計學研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5名 機率與統計(含機率論、統計推論與迴歸分析)(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50%,審查及口試佔50%。
  2. 筆試時間:六月三日(星期六)9:00~12:00
  3. 口試時間:六月三日(星期六)13:30開始
物理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6名 量子力學與電動力學
(考試時間共三小時)
  1. 筆試佔40%,審查佔40%,口試佔20%。
  2. 考試日期: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生物科技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6名
在職生:2名

生物化學
(考試時間一百二十分鐘)

  1. 筆試佔30%,審查佔35%,口試佔35%。
  2. 考試日期: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五)。

經營管理研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含在職生):7名 1.管理文獻閱讀測驗:考生就提供之文獻於閱讀 後,回答相關試題。(考試時間三小時)
2.管理個案閱讀測驗:考生就提供之個案資料於閱讀後,回答相關試題。(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40%,審查佔35%,口試佔25%。
  2. 報名時,應依本所規定格式(請參見網址,
    htt://www.cc.nctu.edu.tw/就未來研究方向,繳交「博士研習計畫書」三份,其重點包括:專攻領域(MajorField)、輔修領域(MinorField)及個人在所選擇領域所具備能力與條件之說明。就研究方向,擬於在學期間研讀  (含選修及自修)之課程及文獻。
  3. 筆試日期:五月三十日(星期二)。
  4. 口試日期:六月三、四日(星期六、日)。
  5. 考試及上課地點在本校台北校區。
  6. 得採不足額錄取,所餘名額得轉由管理科學系博士班使用。
管理科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
(含在職生):
9名
管理文獻評論(考試時間三小時)
管理個案分析(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40%,審查佔30%,口試佔 30%。
  2. 筆試日期: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3. 口試日期:六月一、二日(星期四、五)。
  4. 得採不足額錄取,所餘名額得轉由經營管理研究所博士班使用。
交通運輸研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含在職生):6名
  1. 文獻評析報告:考生就所提供之文獻選擇一篇撰寫心得報告。(考試時間三小時)
  2. 運輸個案分析:考生就所提供之特定交通個案資料與數據提出分析、設計或規劃有關之概念及架構。(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40%,審查佔30%,口試佔  30%。
  2. 筆試日期:六月九日(星期五)。
  3. 口試日期:六月十日(星期六)。
  4. 考試及上課地點在本校台北校區。
  5. 得採不足額錄取,所餘名額得轉由運輸工程與管理學系博士班使用。
運輸工程與管理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5名
在職生:2名
  1. 文獻評析:考生就所提供之  文獻擇一篇評析。(考試時間三小時)
  2. 運輸個案分析:考生就所提 供之個案擇一分析。(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40%,審查佔30%,口試佔 30%。
  2. 筆試日期:六月九日(星期五)。
  3. 口試日期:六月十日(星期六)。
  4. 得採不足額錄取,所餘名額得轉由交通運輸研究所博士班使用。

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博士班

一般生(含在職生):18名
  1. 文獻評論:考生就所提供之文獻(數篇)於閱讀後,就個人的興趣及專長選擇適當的參考篇數(須註明篇名)自訂題目撰寫符合論文格式之綜合性評論一篇。(考試時間三小時)
  2. 以下五科任選一科:作業研究、人因工程、製造系統、生產管理、機率與統計。(考試時間一百分鐘)
  1. 筆試佔40%,審查佔35%,口試佔25%。
  2. 筆試日期:六月三日(星期六)。
  3. 口試日期:六月四日(星期日)。
  4. 依各選考科目的到考人數比率分組擇優錄取為原則。
資訊管理研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含在職生):10名
  1. 論文評述(一)佔(20%):考題領域:網際網路(考試時間一百八十分鐘)
  2. 論文評述(二)佔(20%)考題領域:管理資訊系統(考試時間一百八十分鐘)
  1. 筆試佔40%,審查佔30%,口試佔30%。
  2. 筆試不准攜帶字典、電子字典。
  3. 筆試日期:五月三十日(星期二)。
  4. 口試日期:六月三日(星期六)。
  5. 依筆試成績與審查成績擇優參加口試。
科技管理研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含在職生):6名
  1. 文獻評論:考生就所提供之文獻(數篇)於閱讀後,就個人的興趣及專長選擇適當的參考篇數(須註明篇名),自訂題目撰寫符合論文格式之綜合性評論一篇(考試時間三小時)
  2. 管理個案(考試時間三小時)
  1. 筆試佔40%,審查佔35%,口試佔25%。
  2. 筆試日期: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六)
  3. 口試日期:五月二十八日(星期日)。
  
四、報名日期及地點:
  1. 通訊報名:89/5/8-13止(以郵截為憑),將本頁後述報名手續中所載各項表件及已劃撥報名費並蓋有經辦郵局郵戳之郵政劃撥儲金存款證明單等、以及在職生之進修同意書或切結書並隨附現職在職證明及歷年服務證明資料(在私人機構服務者另附繳最近一年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印本),按照(柒)考生注意事項中規定之方式,用雙掛號郵寄新竹二十五之一號信箱國立交通大學招生委員會。
  2. 現場報名:
    1. 時間:89/5/17(星期三)。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2. 地點: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本校光復校區中正堂大廳。
  
五、考試:
  1. 考試日期:請見參:招生系所別表中各系所備註欄
  2. 考試地點:
    1.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本校光復校區):電子工程學系電子研究所、電機與控制工程學系、電信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資訊科學系、光電工程研究所、機械工程學系、土木工程學系、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電子物理學系、應用數學系、應用化學系、統計學研究所、物理研究所、管理科學系、運輸工程與管理學系、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資訊管理研究所、科技管理研究所。
    2. 新竹市博愛街75號(本校博愛校區):環境工程研究所、生物科技學系。
  3.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114號4樓(本校台北校區):經營管理研究所、交通運輸研究所。
  
六、簡章發售事宜:

簡章工本費每份五十元,自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起在新竹市大學路一○○一號本校光復校區行政大樓一樓綜合教務組發售,函購簡章須附貼足十元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一個連同工本費(現金或匯票,若用匯票受款人須寫明「交通大學招生委員會」)寄到新竹二十五之一號信箱(信封上請註明博士班簡章),大宗購買請電(○三)五七二二五三○洽陳小姐。

  
七、考生注意事項:
  1. 考生不能親自辦理報名時,可委託他人代辦或通訊報名,但報名表仍須本人親自填寫。通訊報名應注意:
    1. 通訊報名應將學歷(力)證件(碩士學位證書、學生證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影印本、身分證(雙面影印)、報名表、郵政劃撥儲金存款證明單(必須利用簡章內附之本校專用郵政劃撥單)、著作等,貼足掛號郵資(須經郵局過磅)郵寄新竹二十五之一號信箱本校招生委員會,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通訊報名」及報考系所、組別等字樣。
    2. 通訊報名繳驗之影印證件一概不予退還。
    3. 簡章所附之中型信封須各貼足二十五元掛號郵資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隨報名表件寄送,供寄准考證及成績單之用。
  2. 筆試時遲到二十分鐘者不得進場,開始三十分鐘內不得出場,並須遵從一般考試規則,不得有舞弊、左顧右盼或朗誦交談等行為。
  3. 碩士班應屆畢業生如獲錄取,應於報到時補交碩士學位證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4. 考生所繳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即取銷錄取資格,並送有關機關處理;若錄取入學後才被發現者,一經查明即開除學籍,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若係畢業後始被發現者,則依法追回其所獲博士學位證書,並撤銷其所獲博士學位。
  5. 錄取生之保留入學資格事宜,悉依據本校學則辦理。
  6. 簡章每份收工本費現金五十元,函索一份須另附貼足郵資拾元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型信封一個(請註明函購博士班招生簡章)郵寄新竹二十五之一號信箱(若用郵政匯票函購簡章,匯票上受款人須填寫「交通大學招生委員會」)。 
  7. 役男可憑准考證向役政機關申請延期徵集入營至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為止。備取生若未申請延期徵集且輪到遞補時已應徵入營者,則取銷錄取資格,由後面的備取生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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