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大學89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一、簡章發售:
  3月18日起發售
  
二、通訊報名:
  88年4月10日~12日
  
三、考試日期、地點:

日期: 88年5月6日
地點:本校(試場於考試前一日在本校新民街校門口及本校網路公告,網址http://www.au.edu.tw)

  
四、簡章發售 :

每份工本費新台弊伍拾元,於本校真理街及新民街守衛室發售, 函購須 附 貼足郵票並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型回郵信封,寄本校總務處事務組, 註明"函購碩士班簡章".

  
五、招生系所、名額及考試科目:

系別別

招生名額

考試科目 備註







一般生:14名

在職生:甲組:2名
乙組:2名

  1. 必考科目:統計學
  2. 選考科目:
    甲組:(下列任選二科)
    1. 計算機概論
    2. 作業研究
    3. 管理學

    乙組:(下列任選二科)

  1. 經濟學
  2. 會計學
  3. 管理學
  1. 報考組別、身分別(一般生或在職生)、選考科目須於報名表中填寫清楚。
  2. 一般生依報考人數比例分配各組錄取名額,分別訂定錄取標準;惟名額得相互流用。
  3. 在職生依不同組別,分別訂定錄取標準,惟名額得相互流用。
  4. 一般生與在職生名額亦得相互流用。
  5. 各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6. 以總成績排序決定錄取標準,總成績相同時以統計學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仍相同時,由招生委員會議決,考生不得異議。
  7. 九十學年度甲組選考科目管理學更改為微積分。







甲組:(計算機組)
一般生:4名
在職生:2名

乙組:(數理 組)
一般生:4名在職生:2名

  1. 必考科目:基礎數學(含微積分、線性代數)
  2. 選考科目:
    1. 甲組:計算機概論(含資料結構、演算法)。
    2. 乙組:(下列任選一科)
      • 代數學
      • 分析學
      • 機率與統計
  1. 報考組別、身分別(一般生或在職生)、選考科目須於報名表中填寫清楚。
  2. 依不同組別及身分別,分別訂定錄取標準;惟各組名額及一般生與在職生名額均得相互流用。
  3. 除基礎數學滿分為100分外,其餘各考科滿分均為150分。
  4. 以總成績排序決定錄取標準,總成績相同時,以基礎數學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仍相同時,由招生委員會議決,考生不得異議。







一般生:10名

  1. 必考科目:
    英文、宗教學概論
  2. 選考科目:(下列任選一科)
    1. 宗教比較研究
    2. 社會學
    3. 人類學
  3. 面試
  1. 選考科目須於報名表中填寫清楚。
  2. 報名時請繳交自傳、在校歷年成績單(以上必備)及相關著作或作品等供面試參考。
  3. 除英文、面試滿分為100分外,其餘各考科滿分均為150分。
  4. 以總成績排序決定錄取標準,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宗教學概論、英文、選考科目,以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仍相同時,由招生委員會議決,考生不得異議。
  
六、修業年限:

二至四年。

  
七、報考資格: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具有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者。
※在職研究生(簡稱在職生)另須在同一機構服務二年以上(其年資計算至89年9月1日),並取得在職進修同意書。

  
八、報名方式、日期、收件地址:
  1. 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
  2. 報名日期:89年4月10日至4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收件地址:台北縣淡水鎮真理街32號 真理大學招生委員會。
  
九、報名手續:

具有應考資格之報考者,應利用本簡章所附郵政劃撥單至各地郵局繳款新台幣1465元(報名費1400元,寄准考證暨成績通知單郵資50元,劃撥手續費15元),並親自填妥報名表,於規定報名期間內將報名所需表件依左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平放裝入「報名專用」信封內,以「雙掛號」郵寄本校招生委員會收,每一封袋以裝一人報名表件為限。如表件不全、資料不符或逾期遭退件而延誤報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所繳費用扣除郵政劃撥手續費、郵資及審查處理費後,一律退還800元。

  1. 與報名表同式之本人最近兩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張(背面書寫報考系所、姓名;備貼准考證)。
  2. 劃撥報名費之『郵政劃撥儲金存款證明單』(郵局製給電腦印出之收據不予受理)。
  3. 報名表(請用黑色、藍色鋼筆或原子筆親自以正楷詳實填寫,並貼妥照片)。
  4.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5. 學歷(力)證件影印本(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影本,註冊之章須清晰可辨;惟應於入學報到時補驗學位證書正本,否則取消入學資格)。※報考在職研究生另須繳交服務機構發給之『進修同意書』(限使用本簡章附表三)
  6. 寄發准考證專用信封(請自行填妥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免貼郵票)。
  7. 報考宗教學系碩士班指定繳交之自傳(限使用本簡章附表四,或以同式之電腦報表列印)、在校歷年成績單、著作或作品等,請勿與報名表件混合郵寄,另以大型信封裝妥掛號逕寄本校宗教學系辦公室。※准考證預定89年4月19日左右寄發,如於4月21日仍未收到准考證者,請電(02)26298997註冊組洽詢。
  
十、錄取標準、放榜:
  1. 錄取標準:
    1. 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以總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依序錄取為正取生及備取生。正取生如有缺額,備取生依序遞補。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2. 如遇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各系所訂定之參酌順序辦理(請參閱第一頁招生系所、名額、考試科目表備註欄)。
    3. 考試科目中有一科為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2. 放榜:
    1. 成績單預訂5月17日前寄發,考生若於5月19日尚未接獲成績單,請電(02)26298997註冊組查詢。
    2. 錄取名單預定5月28日在本校教務處公布欄公告,並提供網路查榜服務(網址http://www.au.edu.tw)。
  
十一、簡章發售:

本簡章每份工本費新台幣50元,即日起在本校真理街、新民街守衛室發售,函購須另附貼足郵票並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型回郵信封,寄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請註明函購碩士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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