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地點: |
- 通訊報名:89年3月1日起至4日止。(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費(現金方式)及報名所需有關證件(影本)、資料,以雙掛號郵寄中和市民安街150號(國防管理學院教務處計畫科)(繳驗証件不齊者,報名無效,原件退回)
- 現場報名:89年3月21日至22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
至4時30分,共二天;不克親自辦理報名者,可檢齊證件委託代理報名。
- 報名地點:台北縣中和市民安街一五0號(本院大門會客室)。
- 軍費生報名先請單位主管保薦、循行政系統報由人事權責單位負責審查各項報考資格並預劃派職,符合報考資格者始得呈所隸總(司令)部審核後,統一推薦報名。各聯參單位請主官保薦,由人事權責單位負責審查各項報考資格並預劃派職,符合報考資格,始得推薦報名;如預劃派職須回軍歷練,應函請軍種總部同意後,由各軍種總部納入預劃派職,統一推薦報名,未預劃派職者,不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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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身分及資格: |
- 軍費生:「限國防部及各軍總(司令)部所屬單位之現役軍官報考。其他單位現役軍官經各總(司令)部推薦,並於畢業後預劃派職回軍歷練者(軍訓教官依規定須少校(含)以下),始得報考」。
- 為符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六條對軍官各階現役最大年限之規定,報考法律研究所乙組者,畢業後分發任職須能繼續服現役六年以上,其餘各所(組)考生須能繼續服現役四年以上者。
- 須畢業任官服滿現役三年以上,且曾在國內、外開缺進修(含軍事院校)六個月(含)以上人員,須於學成歸建(返國)服務滿二年以上(以上時間均算至當年入學開缺日七月七日前計算)。
- 智力測驗成績須達100分(含)以上;最近二年考績審定績等均須為甲等(含)以上。
- 報考丙組(實務組)者限現役中校(含)以上軍官,其中報考後勤所及財管所丙組者,另須曾任中校主官(管)一年或總部(含)以上高司單位中校參謀二年以上。
- 自費生:(軍訓教官以在職自費進修方式報考,餘現役軍人不得報考)報考甲、乙組者,年齡、性別不受限制。
- 公餘自費進修生(丁組):以公餘時間及自費方式進修
- 軍職自費生:現役軍官(不含軍訓教官)須畢業任官至入學日服役滿八年,且附單位編階少將以上主官推薦同意函,始得報考。
- 一般自費生:軍訓教官及非現役軍人須在公私立企業機構服務合計八年以上,持有機構服務證明者,始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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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所招生組別、員額: |
- 資源管理研究所
- 甲組:軍費生正取8 備取4
自費生正取5 備取8
- 乙組:軍費生正取8 備取4
自費生正取5 備取8
- 丙組:軍費生正取19 備取10
- 法律研究所
- 甲組:軍費生正取9 備取5
自費生正取5 備取8
- 乙組:軍費生正取9 備取5
自費生正取3 備取6
- 國防資訊研究所
- 甲、乙組:軍費生正取17 備取9
自費生正取3 備取3
- 丙組:軍費生正取5 備取3
- 丁組:軍職自費生正取5 備取3
一般自費生正取4 備取3
- 國防決策科學研究所
- 甲組:軍費生正取5 備取3
自費生正取5 備取8
- 丙組:軍費生正取10 備取5
- 丁組:軍職自費生正取5 備取3
- 後勤管理研究所
- 甲組:軍費生正取9 備取5
自費生正取5 備取8
- 丙組:軍費生正取6 備取3
- 丁組:軍職自費生正取7 備取3
- 國防財務資源管理所
- 甲組:軍費生正取10 備取5
自費生正取5 備取8
- 丙組:軍費生正取5 備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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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時間、地點: |
89年4月8-9日於中和市積穗本院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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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榜示: |
錄取之考生除在本院正門口榜示外,另個別通知並公布於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mnd.gov.tw/rdrc/index.html)及本院網站(網址:http://www.ndm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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