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第一科技大學89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壹、報考資格:
  1. 本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經審查核可,或合於同等學力標準(請參閱附錄一),經審查核可者。
  2. 現任國內公、民營企業機構在職人員,自取得前項報考資格之日起,工作年資符合各系專班規定(現職計算至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但不含服義務役期)。
  3. 其他條件:
    1. 任職公、民營企業機構之人員,必須取得現職單位發給之進修同意書。
    2. 任職高職、專科學校教師,必須於現任教學校連續服務滿二年以上,取得現任教學校核准薦送進修同意書。
    3. 獲有學士學位或取得同等學力資格後,工作年資符合以下各系規定(用以認定同等學力之工作年資不得重複採計),並經本校各系審查認可:

系別

專班生年資規定(均不含義務役期)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五年(含)以上工作年資。
營建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五年(含)以上工作年資。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三年(含)以上工作年資。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三年(含)以上工作年資。
金融營運系碩士在職專班 五年(含)以上工作年資。
風險管理與保險系碩士在職專班 五年(含)以上工作年資。
運輸與倉儲營運系碩士在職專班 三年(含)以上工作年資。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七年(含)以上工作年資。
財務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大學畢業後三年,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年資;或取得同等學力資格後三年,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年資。
  
貳、修業年限
  碩士在職專班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依照本校及各系相關規定)。
  
參、招生系別、名額及考試科目:

系別
(代碼)


各系規定之審查資料

筆試
科目

成績
計算方式

總分相同
比較順序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11)

三十名

  1. 本簡章申請報名規定事項所要求之各項文件
  2. 履歷表
  3. 其他足資證明自己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之各項資料影本:
  1. 獲獎記錄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專書或技術報告等

電腦
與通訊

  1. 資料審查30%
  2. 筆試 40%
  3. 面試 30%
  1. 面試
  2. 筆試
  3. 資料審查

營建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12)

二十四名

  1. 本簡章申請報名規定事項所要求之各項文件
  2. 自傳履歷表
  3. 碩士班讀書與研究計畫
  4. 其他足資證明自己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之各項資料影本:
  1. 獲獎記錄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專書或技術報告等

營建
管理

  1. 資料審查30%
  2. 筆試 30%
  3. 面試 40%
  1. 面試
  2. 筆試
  3. 資料審查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13)

二十名

  1. 本簡章申請報名規定事項所要求之各項文件
  2. 自傳履歷表
  3. 推薦書兩份
  4. 碩士班讀書與研究計畫
  5. 其他足資證明自己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之各項資料影本:
  1. 獲獎記錄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專書或技術報告等
環境工程與工業安全衛生概論
  1. 資料審查20%
  2. 筆試 30%
  3. 面試 50%
  1. 面試
  2. 筆試
  3. 資料審查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14)

三十名

  1. 本簡章申請報名規定事項所要求之各項文件
  2. 履歷表
  3. 其他足資證明自己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之各項資料影本:
  1. 獲獎記錄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專書或技術報告等
微積分(以應用為原則)
  1. 資料審查30%
  2. 筆試 30%
  3. 面試 40%
  1. 筆試
  2. 資料審查
  3. 面試

 

系別
(代碼)

名額

各系規定之審查資料

筆試
科目

成績
計算方式

總分相同
比較順序

金融營運系碩士在職專班(21)

三十名

  1. 本簡章申請報名規定事項所要求之各項文件
  2. 自傳履歷表
  3. 推薦書兩份
  4. 碩士班讀書與研究計畫
  5. 其他足資證明自己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之各項資料影本:
  1. 獲獎記錄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專書、論著或技術報告等
金融市場管理
  1. 資料審查30%
  2. 筆試 30%
  3. 面試 40%
  1. 面試
  2. 筆試
  3. 資料審查

風險管理與保險系碩士在職專班(22)

二十五名

  1. 本簡章申請報名規定事項所要求之各項文件
  2. 履歷表
  3. 推薦書兩份
  4. 碩士研究計畫書
  5. 碩士學習計畫書
  6. 其他足資證明自己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之各項資料影本:
  1. 獲獎記錄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專書或技術報告等
保險學(含風險管理與保險經營)
  1. 資料審查60%
  2. 筆試 40%
  1. 筆試
  2. 資料審查

運輸與倉儲營運系碩士在職專班(23)

二十五名

  1. 本簡章申請報名規定事項所要求之各項文件
  2. 個人簡歷及中英文自傳
  3. 推薦書兩份
  4. 求學及生涯計畫書
  5. 其他足資證明自己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之各項資料影本:
  1. 獲獎記錄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專書或技術報告等
企業經營管理
  1. 資料審查20%
  2. 筆試 40%
  3. 面試 40%
  1. 面試
  2. 筆試
  3. 資料審查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25)

三十名

  1. 本簡章申請報名規定事項所要求之各項文件
  2. 履歷表及自傳
  3. 推薦書兩份
  4. 求學及生涯計畫書
  5. 其他足資證明自己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之各項資料影本:
    1. 獲獎記錄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專書或技術報告等
管理實務
  1. 資料審查35%
  2. 筆試 30%
  3. 面試 35%
  1. 面試
  2. 筆試
  3. 資料審查

 

系別
(代碼)

名額

各系規定之審查資料

筆試
科目

成績
計算方式

總分相同
比較順序

財務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26)

三十名

  1. 本簡章申請報名規定事項所要求之各項文件
  2. 自傳履歷表
  3. 推薦書兩份
  4. 其他足資證明自己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之各項資料影本:
  1. 獲獎記錄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專書或技術報告等
金融市場實務
  1. 資料審查30%
  2. 筆試 30%
  3. 面試 40%
  1. 面試
  2. 筆試
  3. 資料審查

註:資料審查、筆試及面試三項目之計分方式,每項均為一百分。

  
肆、考試方式:
  1.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營建工程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金融營運系、運輸與倉儲營運系、行銷與流通管理系、財務管理系等各系碩士在職專班考試方式採取二階段考試方式,第一階段為筆試及資料審查;第二階段為面試。
  2. 保險營運系碩士在職專班考試方式採取單一階段考試方式,即第一階段為筆試及資料審查;不辦理面試。
  3. 採取二階段考試方式者,依筆試及資料審查成績排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參加面試錄取標準及名額由本校各系決定。
  
伍、報名:
 一、報名方式:
  1. 通訊送件:
    時間:八十九年三月八日(星期三)至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以國內公營郵局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高雄市楠梓區811卓越路二號
    收件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
  2. 自行送件:八十九年三月八日(星期三)至八十九年三月十七日(星期五)上班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教務處登錄送件。

 二、報名手續:

  1. 繳交報名表正、副表:請詳細填寫(附表一、二),並請加填畢業學校及畢業系、科別分類代碼(請參考附錄二、三),正、副表均請黏貼考生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張,另附一張與報名表同式之二吋照片一張,用以製作准考證(照片背面請註明姓名及報考系別)。
  2. 繳交報名證件表:依下列說明將各項身分證明文件依序黏貼於報名證件表上(附表三)。
    1. 身分證件:個人身分證或護照影本(現役軍人及現在軍事機關服務人員繳交身分補給證正面影本)。
    2. 劃撥儲金存根收據:郵政劃撥儲金存款收據(報名費)寄款人收執聯正本。
  3. 繳交資格文件表:依下列說明將各項資格證明文件依序浮貼於資格文件表上(附表四)
  1. 學歷(力)證明影本:大學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資格證件影本。
  2. 進修同意書正本:在職人員必須提供(附表五)。
  3. 工作年資證明影本:用以認定同等學歷及在職人員依據各系規定應提供之工作年資證明(民營機構服務者另附最近一年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本)。
  4. 其他核准進修證明文件影本:軍事機關服務人員應繳交國防部或軍種總部核准升學之正式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役部隊出具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可以退伍之證明文件影本;學校教職員附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影本。
  1. 考生應依各系規定繳交推薦書,推薦書(參考範例如附表六)需由推薦者密封後,交被推薦者寄繳。
  2. 寄發通知用信封二個:由本校提供,請詳細書寫收信人姓名及地址,免貼郵票。

 三、寄繳方式:將各項文件依報名專用信封封面所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
   全並夾妥,平放裝入信封,並以掛號郵寄。各系碩士在職專班規定送審
   之資料,如無法裝入報名專用信封時,請全部以包裹郵寄。

 四、報名費:

  1. 第一階段筆試及資料審查報名費:新台幣一千八百六十五元整(含劃撥手續費十五元及回郵郵資),以郵政劃撥方式繳交;報名費收據另併通知寄發。
    劃撥帳號:42006178
    受款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
    受款人地址:高雄市楠梓區811卓越路二號
  2. 第二階段面試報名費:新台幣一千元整(面試當天現場繳交,請提前抵達試場辦理繳款事宜。)

 五、注意事項:請備妥各項報名表件及資料,並自行審查報名資格是否符合
   本校及各系規定,如逾期報名、資格不合或文件不全者,報名資料及報
   名費概不退還。如有疑義,請先行洽詢。洽詢電話:(07)6011000轉分機
   1120、1121、1123。

  
陸、考試日期及地點:(時間及地點若有變更,以准考證及面試通知為準)
  1. 筆試:筆試日期: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日)。
    筆試地點:本校教學行政區(高雄市楠梓區卓越路二號)
  2. 面試:(另以掛號郵件通知第一階段成績達面試標準之考生參加面試)
    面試日期: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六)
    面試地點:本校教學行政區(高雄市楠梓區卓越路二號)
  
柒、錄取:
  1. 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各系碩士在職專班最低錄取標準,達錄取標準者,以總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依序錄取為正取生及備取生。正取生如有缺額,備取生依序遞補。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2. 如遇考生總成績相同且達錄取標準時,以簡章「參」之「總分相同比較順序」欄科目編號順序比較,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各科成績相同無法比較優先順序且關係錄取與否時,得由本校另行通知有關考生進行面試評定錄取優先順序。面試時間、地點由本校擇定,考生須配合參加,不得異議。面試未到者,優先順序列為較後。
  3. 錄取之在職專班生,每學期所修習學分數上限九學分,下限六學分,均不含抵免及規定加修之學分。未達下限六學分者,依六學分計費。
  4. 本校八十八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每學分之收費標準為四千零二十六元,學雜費基數工學院收取一萬一千二百七十五元、商學院收取九千五百二十六元,八十九學年度各項收費標準本校得視實際教學成本調整。
  5. 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生一律不得申請保留學籍;錄取生經註冊入學後,其應修及加修學分、科目、畢業資格等事項,悉依各該系之規定辦理。
  6. 預定於八十九年六月九日(星期五)公告錄取名單,並得視實際作業情形,予以提前或延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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