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學89學年度碩士學程在職進修專班招生簡章
壹、修業年限: |
以二至五年為限。 |
貳、授予學位: |
修滿各系所規定學分並完成碩士論文者,授予碩士學位。 |
參、報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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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報名方式: |
一律採取現場報名。 |
伍、報名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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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各系所招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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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考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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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考試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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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有關報名資格、考試科目及繳交文件等事項請洽各學系或詳見簡章 |
本校進修暨推廣中心進修組連絡電話: 電話:(02)2505-3101*151、153、155、158、160、161、162。 傳真:(02)2503-3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