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89學年度碩士在職進修專班入學考試簡章


 

一、考試日期
  1. 筆試:89/8/12
  2. 口試(術科):89/8/26
  
二、招生系所及名額:
  1. 中國文學研究所:20名
  2. 政治學研究所:20名
  3. 生活應用科學研究所:15名
  4. 新聞研究所:20名
  5. 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15名
  6. 藝術研究所美術組:20名
  
三、報考資格:
  1. 學歷(力):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者。
    2. 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者。
    3. 符合教育部所定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部分,請參閱附錄一)規定者。
  2. 取得前項學歷(力)資格後曾從事實際工作一年(含)以上且現仍在職者。
  3. 附註:
    1. 具有兩種以上報考資格者,限擇一報考,所繳驗證件須與報考資格相符。
    2. 在職年資以自畢業或取得報考學力證件後起算,可計算至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男性服役期間得予採計)。
  
四、報名日期、地點:
  1. 報名日期:89年7月25日∼27(星期二∼四),每日下午二時至八時。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2. 報名地點: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本校城區部。
  
五、考試方式、地點:
  1. 第一階段:筆試及書面審核
    89年8月12日舉行筆試,另由招生委員會擇期就考生繳交書面資料進行審核並予評分。
  2. 第二階段:口試(藝術研究所美術組舉行術科考試)
    89年8月26日舉行口試(術科考試),參加口試(術科考試)考生另行公告並去函通知。
  3. 考試地點: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本校城區部。
  
六、成績計算方式:
項目 內容

佔總成績
百分比

筆試
  1. 各科均以100分為滿分。
  2. 政治學研究所及生活應用科學研究所選考科目成績須轉化為常態標準分數後計算。
40%
書面審核:
工作經驗及
專業表現
  1. 相關工作經驗及年資。
  2.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 創作、專利、表演、發表或著作等。
30%

口試
(術科考試)

  1. 自傳或專業心得報告。
  2. 研究計畫。
  3. 曾參加進修課程學分證明。

30%

藝術研究所美術組舉行術科考試,考生就國畫及油畫擇一應試,考試時間120分鐘,地點仍在本校城區部。
  
七、錄取標準:
  1. 第一階段:依筆試及書面審核成績總和高低順序錄取若干名通知參加口試(術科考試)。
  2. 第二階段:
    1. 第一、二階段成績合併為總成績。
    2. 招生委學會視考試總成績訂定最低錄取標準,並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至該所名額額滿;其餘合乎最低錄取標準者,列入備取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缺額亦不予錄取。
    3.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以筆試總成績較高者優先排名。
    4. 錄取正、備取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相同時,均予錄取。
  3. 凡有任何一科缺考者,雖總成績達錄取標準,亦不予錄取。
  
八、放榜:
  1. 89年8月21日(星期一)公告第一階段錄取名單並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2. 89年8月30日(星期三)榜示錄取名單。
  3. 各階段錄取名單除公告於本校城區部外,錄取正、備取生另以書面個別通知。
  4. 查榜網址:www.cec.pccu.edu.tw
  
九、索取簡章:

本簡章每份收工本費新台幣50元正(得以同額匯票代替(匯票受款人:「中國文化大學碩士在職進修專班招生委員會」),於本校城區部發售,函購須註明購買「碩士在職進修專班入學考試」簡章,另附貼足回郵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型(A4規格)信封,逕寄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洽詢電話:02-27068688轉521∼525,學分學位處。
本校網址:www.cec.p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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