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智大學89學年度大學部轉學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學系、名額、考試科目及時間:
  1. 二年級:

考試日期(7/31)

學系

名額

上午

下午

8:30~9:50

10:10~11:30

13:00~14:20

14:40~16:00

機械工程學系

3

微積分

普通物理

   

化學工程學系

5

微積分

普通化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

4

微積分

計算機概論

   

企業管理學系經營管理組

4

   

經濟學

管理學

國際企業學系

2

   

經濟學

會計學

會計學系

1

   

經濟學

會計學

應用外語學系

1

英、日語寫作

英、日語聽講

   

中國語文學系

4

   

國文

國學導讀

資訊管理學系

6

微積分

計算機概論

   
  1. 三年級:

考試日期7/31

學系

名額

上午

下午

8:30~9:50

10:10~11:30

13:00~14:20

14:40~16:00

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

3

微積分

線性代數

工程統計

 

企業管理學系

1

   

經濟學

企業管理

  
二、報名方式:
  1. 一律通訊報名:限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日(星期六)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校招生委員會。(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原件退還)。報名手續請詳閱本簡章「六」。
  2. 本校收件並審核通過者,即輸入電腦建檔,約於六月三十日(星期五)前寄發准考證及本校製給之報名費收據。考生在七月三日後尚未收到准考證或其他疑問者,請於七月三日~七月十三日撥電話(0三)四六三八八00轉分機二五一或八七一洽詢,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三、考試地點:

本校,桃園縣中壢市內壢遠東路一三五號,試場位置於考試前一日在本校校門口公告。

  
四、報考資格:
  1. 凡曾在公立或巳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授予學位之軍警院校肄業,經原校發給轉學或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並具有左列規定之一者:
    1. 修業滿一學年,可報考各學系二年級轉學考試。
    2. 修業滿二學年以上,得報考本學系或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其他各學系二年級。
  2. 凡曾在公立或巳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大學或獨立學院附設之專科,或經教育部核准比敘專科之軍警院校專科畢業,具有畢業證書,或空中商專、空中行專結業並經資格考驗及格持有證書者,可報考本校本學系或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其他各學系二年級轉學考試。
  3. 凡曾在本校或其他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授予學位之軍警院校畢業,具有畢業證書,已服兵役期滿或無常備兵役義務擬修讀另一學位者,可報考本校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其他各學系二年級轉學考試。
  4.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正,修滿三十六學分(含共同科之國文及英文各六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修滿七十二學分(含共同科二十學分),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5. 修習大學規定推廣教育學分達二專畢業學分,且持證明文件者,可報考本校各學系二年級。﹁性質相近學系﹂,係指轉學後,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依據學期限修學分規定,可修畢應修畢業學分數之學系。
  6. 附註:
    1. 因操行成績不及格退學之學生,不得報考原校轉學考試。僑生必須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生身分證明書,始以僑生身分登記,其轉學考試成績不予優待。
    2. 服兵役期滿者,須持有退伍證明書。
    3. 現役軍人,須持有參謀總長當年發給之准考證明文件;服義務役者得憑各部隊長出具之「可於本年九月三十日前退伍證明」正本,以普通身分報考。
    4. 師範大學或師範學院在校肄業學生,或其他校院在校公費生,須持有學校發給之未領公費證明文件或繳交自願於錄取後退還公費之切結書,始可報考。
    5. 師範大學或師範學院及其附設專科,或師範專科學校畢業生,必需具有服務期滿證明文件或省(市)教育廳(局)核發之﹁解除服務年限證明書﹂或繳交自願於被錄取後退還公費之切結書,始可報考。
    6. 凡以特種身分報考之考生,須繳驗有關證明文件向本校提出申請,本校於核驗符合後,始可依各該項身分考生升學優待辦法之規定辦理,否則概依普通身分考生規定,不予優待,如具有多重特殊身份者,只能擇一申請,報名表未勾選優待項目者,視為放棄本次優待,事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補辦。
    7. 專科學校應屆畢業役男,參加本項考試,依徵兵規定第五十三條附件三十五﹁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第十類﹂規定,可憑准考證辦理延期徵集入營,有效日至學校註冊截止日止。
    8. 持外國學歷證件(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專科學校)之本國籍考生,必須填具學歷證件屬實之切結書,並應於錄取後報到時繳交原校密封之成績單及出入境管理局出具之出入時間證明。
    9. 各學系考試科目除已於「備註」欄註明可攜帶計算機者外,一律不得攜帶計算機入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五、放榜:
  1. 榜單公告日期:預定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五)。除在本校公告外,並以專函通知各錄取考生。
  2. 電話語音查榜專線:(○三)四六三○六○三(請先備妥准考證號碼,以便輸入)。
  3. 電腦網路查詢:元智全球資訊網:http://www.yzu.edu.tw/
    http://www.yzu.edu.tw/yzu/recruit(本校招生資訊網)。
  
六、學分扺免:

依元智大學學生扺免學分要點及各系抵免學分規定辦理。

  
七、其他:
  1. 抵免之申請,本校於寄發錄取報到通知時一併附上表件及注意事項,請錄取考生屆時檢附原校成績單提出申請,再經本校審核或甄試,並將結果儘速告知考生。
  2. 資訊工程學系於畢業前須參加一年之校內外專業實習課程。
  3. 資訊管理學系於大三下學期開始須參加一年校內外專業實習課程。
  4. 考生下學期成績未到,經獲准先行報名,爾後有未能畢業而不符報考資格,雖經錄取,一律取消不得異議。
  5. 本校若為考場安排需要,必要時得調整考試時間及場地,並個別通知考生,考生不得異議。
  6. 本考試如有考試成績疑義或簡章規定未盡週延時,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最後決定。
  7. 持有重度視障(非盲生)、腦性痲痺之上肢重度殘障或多重層度殘障等殘障(身心障礙)手冊,須特殊服務之考生,應各別以書面(自擬)提出服務申請,並附證件影本,本會將視各別情況給予特殊服務。
  8. 本校收費標準等其他招生相關資訊,請上本校招生資訊網查詢
    http://www.yzu.edu.tw/yzu/recruit)。
  9. 考生若有因本簡章規定不明確自覺權益受損,經向試務單位反映未獲解決者,得依本校考生申訴處理辦法之規定提出申訴(元智大學考生申訴處理辦法附於本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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