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89學年度轉學生招生簡章


 

一、報名日期與地點:
  1. 日期: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九日。
  2. 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報名期間內掛號郵寄 104 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四十號 大同大學招生委員會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欲自行送件者,請於報名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送交本校經營大樓二樓教務處註冊組登錄收件。】
  3. 附註:准考證預定於七月七日(星期五)前以郵寄方式統一寄發,准考證收到後,務請核對准考證上資料有無錯誤,考生若於七月十日(星期一)仍未收到准考證或遭退件而有疑義者,請電(02259252523462查詢。
  
二、考試日期與地點:
  1. 日期: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五)。
  2. 地點:大同大學(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四十號)。
  
三、招生系別、年級、名額、考試科目及時間:
1、日間部:
系別 年級 代碼 名額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
第一節
08:40

10:00
第二節
10:30

11:50
第三節
14:00
 ∣
14:50
第四節
15:20
 ∣
16:10
機械工程學系 01 9 微積分 物理 英文  
資訊工程學系 06 4 微積分 計算機概論 英文 國文
應用數學系 08 9 微積分 計算機概論 英文  

2、進修學士班:

系別 年級 代碼 名額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
第一節
08:40

10:00
第二節
10:30

11:50
第三節
14:00
 ∣
14:50
第四節
15:20
 ∣
16:10
資訊經營學系 56 8 微積分 計算機概論 英文 國文

共同科目佔30%,專業科目佔70%,無共同科目則專業科目佔100%。

  ※實際名額以轉學生註冊日實際缺額為準。

  
四、報考資格:
  1. 大學肄業生修畢一年級課程且學業成績未達退學標準者、修業滿兩年以上肄業(含退學生)者。
  2. 大學畢業已服兵役期滿或無常備兵役義務者。
  3. 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者。
    附註:
    1. 各大學肄業生,修業滿一學年,其學業成績未達退學標準者,得報考各學系二年級,修業滿一學年以上,其第二學年上學期或下學期成績已達退學標準者,以報考各學系二年級為限,修業滿二學年以上,其第二學年成績未達退學規定者,可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各學系二年級。
    2. 僑生須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生身分證明書,始以僑生身分登記,其轉學考試成績不予優待。
    3.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服役)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警察等),其報考及就讀應自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4. 凡以特種身分報考之考生,必須於報名當天提出申請(事後一律不得申請補辦),並同時繳驗有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經審查符合後,正本隨即還,並將影本收存,始可依各該項身分考生升學優待規定辦理,否則概依普通身分考生規定,不予優待。
    5. 轉學超過兩次或於應屆畢業學年再轉學者,不得辦理兵役緩徵。
    6. 專科學校畢業役男,參加本項轉學考試,依規定可憑准考證,辦理延期徵集入營至學校停止註冊之日止。
    7.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三十六學分(含共同科二十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修滿七十二學分(含共同科二十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8. 修習大學規定推廣教育學分達二年制專科學校畢業學分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參加本考試。

※前項所稱性質相近學系,係指轉學後,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依據學期修習學分規定,可修畢應修畢業學分數之學系。

  
五、成績核計、錄取及放榜
  1. 成績核計:
  1. 全體考生概以各科比重實得總成績為準。
  2. 特種身分考生、其學科總分按各有關辦法規定予以優待。
  1. 錄取放榜:
  1. 各學系依考試總分高低決定錄取標準,凡在錄取標準以上者,本校將公告及分別以限時掛號通知,正取生有缺額時,得依次遞補。但考生成績如未達標準,得酌減錄取名額或不列備取生。
  2. 如有二人以上總分數相同,以第一優先科目『微積分』分數高低為序;如其分數又相同時,再以第二優先專業科目成績高低為序。
  3. 考生如有一科成績零分或不予計分,雖已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4. 榜單公告日期:預定於七月三十一日公告。
  
六、注意事項:
  1. 各種特殊身分(例如各類公費畢業生、現役軍人等)報考者,能否報考及入學就讀,由各所屬管轄機關自行規範,本校不予審核。如經錄取,未克註冊入學者,視同自願放棄,不予保留入學資格。
  2. 考試試場規則詳載於准考證,請各考生詳閱並遵守。
  3. 新生入學後,其所繳證明文件,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即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證明文件。
  4. 應考考生在本年度內於本校招生或其他入學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應由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5. 其它未盡事宜以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
  6. 考試座位表及錄取後之榜單除在本校公告外,並可使用下列方式查詢:大同大學網際網路網址為http://www.ttu.edu.tw
  7. 台北市中山北路禁停機車。
  8. 考試期間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七、報名人數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