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90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招生公告


 

一、報考資格:
  1.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或合於同等學力並符合簡章所訂其他相關條件者。
  2. 博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得有碩士學位,或合於同等學力並符合簡章所訂其他相關條件者。
  
二、招生所別:
  1. 碩士班:機電整合、電腦通訊與控制、土木與防災、生產系統工程與管理、技術及職業教育、電機工程、材料及資源、商業自動化與管理、化學工程、有機高分子、建築與都市設計、光電技術、冷凍空調工程、製造科技、創新設計、車輛工程、自動化科技、環境規劃與管理、資訊工程等研究所。
  2. 博士班:機電科技(含機械、車輛、資訊工程、電機、電子及冷凍空調等組)及工程科技(含土木與防災、化學工程、環境規劃與管理、材料及資源及有機高分子等組)研究所。
  
三、報名日期:
  1. 碩士班:90年3月5日至8日止,一律通訊報名。
  2. 博士班:90年5月10日至15日止,一律通訊報名。
  
四、考試日期:
  1. 碩士班:
    初試:90年4月15日(星期日),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另有規定,詳
       見簡章。
    複試:依各系所自訂(詳見簡章)。
  2. 博士班:90年6月15日(星期五)。
  
五、放榜:
  1. 碩士班:
  1. 第一階段合格名單預定於90年3月29日於本校網頁「招生專欄」中公告並張貼於忠孝東路校門口。
  2. 90年4月30日(星期一)寄發成績單與公告錄取榜單。
  1. 博士班:預定90年6月29日(星期五)寄發成績單與公告錄取榜單。
  
六、簡章發售:
  其他相關事項詳見簡章,簡章自90年2月10日起於本校新生南路校門口警
  衛室開始發售,每份工本費新台幣五十元(現金或匯票均可,匯票抬頭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函購請另附貼足郵資並書明姓名、地址之B4回
  郵信封寄:(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 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
  究所招生委員會(教務處)。信封上註明「購買研究所簡章」。
  
七、本校網址:http://www.ntut.edu.tw/
  
八、碩士在職專班
  
九、碩士班報考人數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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