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藝術學院90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公告


 

一、報名資格: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大學、獨立學院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詳招生簡章規定)。

  
二、招生班別:

音樂、管弦與擊樂、音樂學、美術史、美術創作、戲劇、劇場藝術、舞蹈、傳統藝術、藝術行政與管理、科技藝術等研究所碩士班及音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詳招生簡章)。

  
三、報名日期:
  1. 報名日期:90年3月27日至28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30分) 。
  2. 一律現場報名。
  
四、考試日期:

90年4月28日至5月3日。

  
五、簡章購買:
  1. 簡章每份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圓整。
  2. 現購:90年2月28日起至3月28日止,至本校警衛室洽購(7:00∼23:00)。
  3. 函購:90年2月28日起至3月15日止(郵戳為憑);請將簡章工本費匯票(每份一百元,郵政匯票戶名:國立藝術學院)及貼足限掛郵資(簡章每份約200公克,郵資37元,超過一份以上,請洽郵局計價)之大型(B4)回郵信封(請書寫收件人之姓名、地址、郵遞區號、電話及購買份數),寄112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本校總務處保管組。
  
六、本校網址:http://www.ni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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