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90學年度博、碩士班研究所招生公告


 

一、修業年限:
  1. 博士班:二至七年。

  2. 碩士班:一至四年。

  
二、報名日期:
  90年3月28、29日(星期三、四)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半至
  四時。
  
三、報名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十七巷一號本校大禮堂。
  

四、招生系所、名額、考試資格及科目:

所班別

組別

名額

報 考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傳播研究所博士班

 

5

一、大學研究所主修傳播或相關課程,獲有碩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且符合本所相關規定並經審查通過者(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書面審查:學術論文與著作佔十五%,讀書方向和研究計畫及最高學歷成績佔十五%。

二、筆試:各科均以一百分為滿分。筆試科目:1.研究方法,2.傳播理論

三、口試

傳播研究所碩士班

 

20

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分筆試、口試兩項。

二、筆試四科成績之平均佔七十%,口試成績佔三十%

三、筆試科目:1.國文,2.英文,3.傳播理論,4.社會學

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班

 

10

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分筆試、口試兩項。

二、筆試科目:1.國文,2.外文(英文或其他經本所同意之外文,唯需於報名前提出書面申請),3.社會發展理論與研究,4.社會研究方法論

(國文與外文為資格考試,國文未達六十分,外文未達四十分即予淘汰;「社會發展理論與研究」和「社會研究方法論」兩科為專業科目,兩科成績之平均佔七十%。)

三、口試成績佔三十%。

觀光學系碩士班

 

15

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分筆試、口試兩項。

二、筆試科目:1.英文,2.專業科目:(1)觀光遊憩管理(必考科目),(2)經濟學(必考科目),(3)行銷學或環境規劃理論(二選一)

(英文為資格考試,成績未達本所該科到考考生 成績分佈前七十%者,即予淘汰;其他三科成績之平均佔七十%。)

三、口試成績佔三十%。

經濟學系碩士班

 

10

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筆試科目:

  1. 英文

  2. 個體經濟學(加重計分五十%)

  3. 總體經濟學(加重計分五十%)

  4. 統計學(加重計分五十%)

法律學系碩士班

 甲組

10

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法律學相關科系之畢業生限考甲組;非法律學相關科系之畢業生限考乙組。

三、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分筆試、口試、研究計畫審查三項。

二、筆試四科平均成績佔五十%,口試成績佔三十%,研究計畫審查佔二十%。

三、筆試科目:1.國文(必考科目),2.英文(必考科目),3.專業科目:(1)甲組:民事法律(含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事法律(含刑法、刑事訴訟法),(2)乙組:法學通論、常識

四、甲、乙兩組各按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選取前廿五名之考生參加口試。

乙組

10

資訊管理學系碩士班

 

16

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分筆試、口試兩項。

二、筆試科目:1.英文,2.專業科目:(1)電子計算機概論(含資料結構、程式設計及資訊傳播),(2)管理學、管理資訊系統、統計學(三選一)

(英文為資格考試,成績未達本所該科到考考生 成績分佈前七十五%者,即予淘汰, 專業科目兩科之平均佔七十%。)

三、口試成績佔三十%。

資訊傳播學系碩士班

 

10

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分筆試、口試兩項。

二、筆試科目三科成績之平均佔七十%。筆試科目:1.國文,2.專業英文,3.資訊傳播學概論

三、口試成績佔三十%。

行政管理學系碩士班

 

10

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分筆試、口試兩項。

二、筆試三科成績之平均佔六十%。筆試科目:1.國文,2.英文,3.行政學

三、  口試成績佔四十%。

平面傳播科技學系碩士班

 

待核定

一、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二、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簡章附錄)

一、分筆試、口試兩項。

二、筆試成績之平均佔七十%,口試成績佔三十%

三、筆試科目:1.英文,2.平面傳播科技概論(含印刷概論、科技應用色彩學、管理學),3.電子計算機概論、統計學(二選一)。

  

五、考試日期:

  1. 碩士班筆試:4月17日(星期二),口試:5月12日(星期六)

  2. 博士班筆試:4月27日(星期五),口試:4月28日(星期六)

  

六、放榜:

  1. 預訂放榜日期:

    1. 無口試之研究所:90年5月4日(星期五)。

    2. 有口試之研究所:90年5月25日(星期五)。

  2. 公布方式:

    1. 正、備取生於本校張貼錄取公告,並以掛號函寄送錄取通知及成績單。

    2. 未錄取者以平信函寄成績單。

  

七、簡章發售:

  簡章每份收工本費新臺幣伍拾元,得以同額郵票代替(不收匯票),函購
  須另附貼足郵票並書明收件人姓名詳址之回郵信封,寄本校總務處(如不
  符上述規定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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