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91學年度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研究生招考公告


 

一、招生名額:
  一般生27名。
  
二、上課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五十六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
  
三、報名方式:
  一律現場報名。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五十六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鑄秋大樓一樓2123會議室。
  
四、報名日期:
  91年3月9、10日(星期六、日)上午八時卅分至十一時卅分、下午一時卅分至四時卅分。
  
五、考試日期:
  1. 筆試:91年4月29日(星期一)。
  2. 口試:91年5月31日至6月6日。
  
六、考試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五十六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

  
七、放榜:
  1. 初試:5月17日於外雙溪及城中校區分別張貼公告,並以限時掛號函件通知參加口試。
  2. 複試:6月14日於外雙溪及城中校區分別張貼錄取公告。
  3. 查榜服務:考生除可來校查看錄取名單外,並得使用下列方式查詢:
    1. 電話查詢:查詢專線(02)28819471轉7999 ; 或(02)23111531轉4981。
    2. 網路查詢:http://www.scu.edu.tw(請進入本校網頁「招生訊息」內查詢)。
  
八、簡章發售:
  簡章每份收工本費伍拾元。函購者請附A4回郵信封(貼足十元郵資),註明「函購法律學
  系法律專業碩士班研究生簡章」,寄(111)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七十號東吳大學招生組收
  (工本費請以匯票繳交,受款人請寫「東吳大學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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