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系所、名額: |
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一般生2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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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方式、日期: |
- 方式:一律現場報名。
- 日期:民國93年3月6、7日(星期六、日)上午八時卅分至十一時卅分、下午一時卅分至四時卅分。
-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五十六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鑄秋大樓一樓2123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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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日期、地點: |
- 筆試日期:民國93年4月26日(星期一)。
- 筆試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
※詳細試場分配於4月26日下午一時卅分起公告,考生可以電話或逕上本校網頁查詢。
- 口試: 第一階段合格考生應於5月29日至6月2日,依口試通知內法律學系規定之時間、地點,準時至本校參加口試,逾期以缺考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排定之口試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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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放榜: |
- 初試合格名單,預定5月17日於外雙溪及城中校區分別張貼公告,並以限時掛號函件通知參加口試。
- 預定6月14日於外雙溪及城中校區分別張貼錄取公告。
- 錄取各生名單除在外雙溪及城中校區公告外,並以掛號函件寄發錄取通知及成績單;未錄取者則以平信寄送成績單。
- 查榜服務:考生除可來校查看錄取名單外,並得使用下列方式查詢:
- 電話查詢:查詢專線(02)28819471轉7999 ; 或(02)23111531轉4981。
- 網路查詢:本校網址:http://www.scu.edu.tw(請進入本校網頁「招生訊息」內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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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簡章購買: |
- 本簡章每份收工本費伍拾元。
- 函購者請附A4回郵信封(貼足十元郵資),註明「函購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研究生簡章」,寄(111)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七十號東吳大學招生組收(工本費請以匯票繳交,受款人請寫「東吳大學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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