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新進雇用人員甄試簡章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電力技術人員
    1. 配電線路維護類 165 名(北區65 名、中區44 名、南區42 名、東區9 名、澎湖1 名、馬祖4 名)
    2. 輸電線路維護類 28 名(北區13 名、中區5 名、南區10 名)
    3. 變電設備維護類 41 名(北區22 名、中區9 名、南區10 名)
    4. 電機運轉維護類 38 名(北區25 名、中區3 名、南區7 名、東區1 名、金門2 名)
    5. 電機修護類 11 名(北區5 名、中區3 名、南區3 名)
    6. 儀電運轉維護類 28 名(北區19 名、中區3 名、南區6 名)
    7. 機械運轉維護類 60 名(北區32 名、中區8 名、南區15 名、東區2 名、澎湖3 名)
    8. 機械修護類 32 名(北區14 名、中區6 名、南區12 名)
    9. 土木工程類 32 名(北區11 名、中區12 名、南區8 名、東區1 名)
  2. 綜合行政人員 100 名(北區49 名、中區19 名、南區27 名、東區2 名、澎湖1 名、金門1 名、蘭嶼1 名)
  3. 以上共計535 名,本甄試分發單位之分區說明:
    1. 北區:包括本公司設於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等地區之單位。
    2. 中區:包括本公司設於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等地區之單位。
    3. 南區:包括本公司設於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地區之單位。
    4. 東區:包括本公司設於花蓮縣、台東縣等地區之單位。
    5. 其他:以列舉方式說明,如澎湖、馬祖、金門、蘭嶼。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日期:102 年4 月16 日至102 年4 月25 日。
  2. 本甄試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至本甄試網站(網址:
    http://recruit.taipower.com.tw/)完成報名;甄試簡章建置於同一網址 ,請自行上網列印,不另販售。
  3. )網路報名應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費最遲應於102 年4 月26 日(星期五)24:00 以前繳納完畢,始視為完成報名手續。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初(筆)試考試日期:102 年6 月23 日。
  2. 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可於102 年6 月18 日起登入本甄試網站,以入場證號碼查詢,另於考試前1 日在台北、台中、高雄、花蓮4個考區之各考場公布,請事先查明試場及座位。
  3. 複試:102 年9 月下旬至10 月上旬在台北地區舉行,實際日期以正式通知為準。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取消資格。
  
四、錄取及進用:
  1. 預定公告參加複試人員名單日期:102 年8 月下旬在甄試網站公告,實際公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公告之日起3 日內寄發初(筆)試成績及結果通知單,惟各節次均缺考者不予寄發,公告後應考人得自行上網查閱。
  2. 預定公布錄、備取人員名單日期:102 年10 月下旬在本甄試網站公告,實際公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五、錄取、訓練及僱用:
  1. 錄取:
    1. 複試合格者,依報考類別與志願錄取地區之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不得要求跨區錄取。
    2. 錄取與否均會分別通知,錄取人員應依據函知之時間、地點參加訓練,不得要求延期、更改類別、保留資格或免除訓練。如仍在學就讀,應即辦理休學,並持休學證明報到參訓。複試合格而未錄取者均列為備取,電力技術人員備取資格保留至開訓15日內有效,綜合行政人員備取資格保留至103 年1 月31 日以前有效;遇有錄取人員未報到參訓或退訓時,由本公司視需要依名次順序通知遞補,未依限期到訓或未獲通知遞補者,即取消參加訓練及進用之資格。
  2. 訓練:
    1. 電力技術人員在本公司訓練單位、相關單位或指定機構接受課程及實習訓練(按班別為3 或6 個月不等),然後依據各地區及有關單位用人需要、受訓學員受訓總成績、志願,分發相關單位工作訓練。
    2. 綜合行政人員按甄試總成績及志願分發,並於本公司訓練單位及相關單位接受課程及實習訓練3 個月後,在分發單位接受工作訓練9 個月。
    3. 上述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以實際訓練計畫日程為準,與工作訓練期間合計1 年。
    4. 訓練期間待遇: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每月支給生活津貼20,000 元。工作訓練期間比照評價5 等1 級支給待遇(目前為月支27,040 元)。
  3. 僱用與待遇:
    1. 錄取人員於課程、實習及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者,始由本公司以新進雇用人員正式僱用,勞動條件依約定辦理。
    2. 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6 等1 級薪給(目前為月支30,420 元)。其後升遷悉依本公司「人員任僱調派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本甄試相關訊息將在台灣電力公司網站公告,請自行參閱。
    1. 報名網址:http://recruit.taipower.com.tw/
    2. 本公司網站:http://www.taipower.com.tw/(可連結至報名網址)
  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2 年度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務處」地址:10016 台北市羅
    斯福路3 段242 號11 樓,電話:(02)23666374,傳真:(02)23667203。
  3. 凡本公司各養成訓練班次在訓學員、工作訓練學員,以及正式派用、雇用人員(服務性
    工作人員除外)均請勿報名,如報考或錄取後經查覺,一律取消資格。
  4. 報考人對本簡章如有疑義,可就近洽詢本公司各區營業處人力資源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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