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新進雇用人員甄試簡章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招募職缺:本次甄選電力技術人員、綜合行政人員、廣告設計人員等共正取725名。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104年6月10日至23日。本甄試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至本甄試網站(網址:http://recruit.taipower.com.tw/)完成報名;甄試簡章建置於同一網址,請自行上網列印,不另販售。
  2. 報名方式:
    1. 甄試簡章已建置於 本公司 網站,請自行上網列印參考,不另販售。
    2.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接受通信及現場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上網填寫報名表 , 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 報名。
      1. 報名網址: http:// recruit .taipower.com.tw/
      2. 本公司網站: http://www.taipower.com.tw/ ( 可連結至報名網址 )
    3. 網路報名應於報名期限內完成, 報名費最遲應於104年6月24日(星期三)24:00以前 繳納完畢,始視為完成報名手續。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初試(筆試):
    1. 測驗日期:104年9月20日(星期日)。
    2. 測驗地點:試場分設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四個考區(考場詳細地址填載於入場證)同時舉行,報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2. 複試(體能測驗及現場測試):104年11月27日起在台北地區舉行,實際日期以正式通知為準 。
  
四、測驗結果:
  1. 參加複試人員名單預定於104年11月中旬在甄試網站公告,實際公告日期以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2. 預定公布錄、備取人員名單日期:104年12月下旬在本甄試網站公告,實際日期以本甄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
  
五、錄取及進用:
  1. 複試合格者,依報考類別與志願錄取地區或用人當地化發電廠之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不得要求跨區錄取。
  2. 報名用人當地化未能錄取之應考人,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分區一般名額甄試,依甄試總成績順序錄取;用人當地化名額如錄取人數不足時,則該缺額移列該類別同一分區之一般名額供遞補錄取。
  3. 錄取與否均會分別通知,錄取人員應依據函知之時間、地點參加訓練,不得要求延期、更改類別、保留資格或免除訓練。如仍在學就讀,應即辦理休學,並持休學證明報到參訓。惟因兵役義務無法依通知參加訓練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申請錄取資格保留,並於服畢兵役一個月內書面通知本公司,之後依限報到參加訓練或於嗣後年度有相同類別之訓練班次開辦時,依通知參加訓練。
  4. 複試合格而未錄取者均列為備取,電力技術人員備取資格保留至開訓15日以內有效;綜合行政人員、廣告設計人員備取資格保留至開訓3個月以內有效;遇有錄取人員未報到參訓或退訓時,由本公司視需要依名次順序通知遞補,未依限期到訓或未獲通知遞補者,即取消參加訓練及進用之資格。
  
六、待遇與福利
  1. 訓練:
    1. 訓練期間:
      1. 錄取者在本公司訓練單位、相關單位或指定機構接受課程及實習訓練(按班別為3至6個月不等),然後依據各地區及有關單位用人需要、受訓學員受訓總成績、志願,分發相關單位工作訓練。惟分發時,得依實際參與分發人數調整分發單位職缺數,不受簡章各類區錄取名數之限制。
      2. 因訓練設施容訓量因素,部分類區視訓練編班情形可能分梯開訓,錄取者訓練契約相關權利義務均以實際開訓日為準。
      3. 上述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以實際訓練計畫日程為準,與工作訓練期間合計1年。
    2. 訓練期間待遇: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每月支給生活津貼23,000元。工作訓練期間比照評價5等1級支給待遇(目前為月支27,040元)。惟分發至單位接受實習訓練者,其生活津貼每月支給27,040元。
    3. 退訓:
      1. 錄取人員在訓練期間如訓練或指定職類之技術檢定成績不合格、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或發現進入本公司前曾有不法情事者,得隨時依有關規定予以退訓,不得請求旅費或其他補償。
      2. 錄取人員如因本身志趣不合或其他原因自行請求退訓,或擅離訓練單位致被開除,或拒絕接受分發前往工作訓練單位報到,或拒絕簽訂勞動契約書而退訓者,應賠償在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已領取之生活津貼及個人所耗之實習材料及教材文具費,以及本公司負擔繳納之勞健保支出。
  2. 僱用與待遇:
    1. 錄取人員於課程、實習及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者,始由本公司以新進雇用人員正式僱用,勞動條件依約定辦理。電力技術人員之錄取人員並應於訓練期間參加本公司指定職類之技術檢定(含主管機關技能檢定或本公司自辦證照檢定),檢定成績合格者,於工作訓練期滿考評合格後,始得正式僱用。
    2. 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6等1級薪給(目前為月支30,420元)。其後升遷悉依本公司「人員任僱調派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3. 錄取人員如支領月退休俸(金),且符合中止或停止支付條件者,須依法停止支領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之權利。
  3. 服務義務:錄取人員結訓經正式僱用後,5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請調服務單位。服務義務期第14頁,共22頁間不得短於其訓練期間(含課程、實習及工作訓練),如在服務義務期間內自請辭工或自行離職或因刑案或因重大過失遭除名時,應賠償在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已領取之生活津貼及個人所耗之實習材料及教材文具費,以及本公司負擔繳納之勞健保支出。
  4. 保證:錄取人員於報到前應覓妥連帶保證人1人(限有正當職業者),負責保證該錄取人員在本公司訓練及服務義務期間,遵守各項規定並對上列第二項(退訓部分)及第四項(服務義務)負連帶賠償責任。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本甄試相關訊息將在台灣電力公司網站公告,請自行參閱。
    1. 報名網址:http://recruit.taipower.com.tw/
    2. 本公司網站:http://www.taipower.com.tw/(可連結至報名網址)
  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務處」地址:1001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1樓,電話:(02)23666374,傳真:(02)2365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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