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105年新進工員甄試簡章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招募職缺:甄試類科包含業務、畜牧、農業、化工、電機、土木等類科,合計錄取58人。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105年4月15日(星期五)9:00起至105年4月28日(星期四)18:00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本項招考資訊及 簡章同時建置於台糖公司全球資訊網 (http://www.taisugar.com.tw) 及台灣金融研訓院「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105 年新進工員甄試」 ( 以下簡稱本甄試專區 )(http://www.tabf.org.tw/exam) ,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3.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4. 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每人僅可擇一類別報考 ( 以代碼區分 ) ;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截止 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別 。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第一試(筆試):
    1. 測驗日期:105年6月18日(星期六)。
    2. 測驗地點: 考區設於 「台南市」 ,應考人請於105年6月6日(星期一) 09:00 起至 本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入場通知書,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
  2. 第二試(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口試):
    1. 測驗日期:105年8月7日(星期日)
    2. 於台南市辦理,有關第二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105年7月27日(星期三) 09:00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屆時請上網查詢。
  
四、測驗結果:
  1. 第一試(筆試)成績預定105年7月21日(星期四)公告,至本甄試專區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2. 錄取名單預定於105年8月12日(星期五) 10:00公告,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時辦理後續事宜。
  
五、錄取及進用:
  1. 第二試合格者依各該類別之錄取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餘均列為備取。
  2. 同一類別報考人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 (1) 第一試 ( 筆試 ) 總成績、 (2) 專業科目原始分數、 (3) 共同科目原始分數、 (4) 專業科目 A 原始分數、 (5) 專業科目 B 原始分數、 (6) 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 (7) 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3. 應考人錄取以書面通知為準,錄取人員不得要求更改類別,且應依所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惟因服兵役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分發單位申請延後報到,並於法定役期屆滿日起 1 個月內申請報到 ;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4. 分發人員未報到、報到後中途離職或因服兵役申請保留職缺逾 1 年時,其缺額由同類別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106年3月31日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5. 錄取人員試用期間 6 個月,試用期間比照評價 4 等 2 級支薪 ( 月支 23,389 元 ) ,前述薪給如台糖公司待遇調整比照辦理,試用期滿成績合格予以正式僱用,嗣後升等依台糖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 應考人如具專科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高中、高職標準敘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辦理。
  7. 台糖公司現職人員報考本甄試錄取者,應辦理離職手續,始予進用,且不得要求依原支薪等級敘薪。
  8. 錄取人員經分發服務單位後, 3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動。
  9. 錄取人員如支領月退休俸 ( 金 ) 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再行報考。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本項甄試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1. 台灣金融研訓院 (http://www.tabf.org.tw/exam) :洽詢電話: (02)3365-3666 按 1
    2. 台糖公司 (http://www.taisugar.com.tw) :洽詢電話 (06)337-8724 或 (06)337-8781 。
  2. 應考人為報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105 年新進工員甄試」,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及 台灣金融研訓院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甄試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及告知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聲明事項及保存期限半年,與查閱、請求複製本、更正資料、要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權利行使方式。如未提供或補正上開個人資料以識別身分者,視同放棄參加甄試資格。
  3.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 台灣金融研訓院 及台糖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4.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敬請密切注意 台灣金融研訓院 網站所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或取消。
  
 
近期熱門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