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公司105年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簡章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招募職缺:甄試類科包含技術士操作類、技術士化驗類、技術士裝修類、技術士工程類、營運士業務類、營運士行政類等類科,合計錄取306人。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105年5月16日(星期一)09:00起,至105年5月26日(星期四)18:00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台灣自來水公司(http://www.water.gov.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exam)網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報名網址http://www.tabf.org.tw/exam),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3.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期間得於本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報名時採ATM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30元退還餘款);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報考類組。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第一試(筆試):
    1. 測驗日期:105年6月25日(星期六)。
    2. 測驗地點:設北、中、南、東考區,各考場詳細地址、位置圖及交通路線圖將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應考人可於105年6月20日(星期一)後至網站(http://www.tabf.org.tw/exam)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查詢、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3. 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公布事項,於105年6月20日(星期一)公告於報名網頁。。
  2.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
    1. 測驗日期:預訂105年7月30日至7月31日辦理,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日期為準。
    2. 集中於台中考區辦理,應考人可於105年7月25日(星期一)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exam)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至指定報到地點準時辦理報到。。
  
四、測驗結果:
  1. 參加第二試名單:預定於105年7月25日於本院網站公告。請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恕不另行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2. 錄取名單預定於105年8月5日(星期五)網站公告,請至本院網站查詢,相關錄(備)取人員名單移請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五、錄取及進用:
  1. 本甄試錄取人員分7梯次進用,於各梯次分發前,本公司將公告各區處之缺額及各類組錄取人員排名比序於公司網站(http://www.water.gov.tw),並依各類別排名順序,按各梯次各類別缺額數之2倍名額通知錄取人員參加分發作業。各項作業通知以本公司網站公告為主,簡訊為輔,並僅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分發作業地點、日期及時間,不另寄紙本作業通知。各梯次預定分發作業時程如下,實際辦理日期視本公司業務需求而定
    1. 第一梯次: 105 年 8 月
    2. 第二梯次: 105 年 11 月
    3. 第三梯次: 106 年 3 月
    4. 第四梯次: 106 年 7 月
    5. 第五梯次: 106 年 12 月
    6. 第六梯次: 107 年 3 月
    7. 第七梯次:視本公司業務需要另行公告
  2. 本甄試採現場分發方式,錄取人員需親至本公司指定分發作業地點,按報到人員各類組總成績高低以唱名方式填選工作單位,且不得要求更改類組分發,各類別亦不相互流用,如分發缺額不合意,可不填選,並保留分發資格至下次分發 ; 無法親自參與分發作業者,得委託他人檢具委託書 ( 附表三 ) ,並請受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供查驗後,以代理方式辦理。 正取人員錄取資格得保留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逾期未填選工作單位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3.   除簡章所訂各類別暫定錄取人數外,本公司若有辭工、退休、資遣、死亡等,致各類組缺額數大於錄取人數時,即得通知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參與遞補分發,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逾期則自動註銷其備取資格。
  4. 錄取人員之分發以 1 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組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惟因服兵役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各分發區處申請延後報到,並於法定役期屆滿日起 1 個月內向各分發區處申請報到,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則喪失錄取資格。
 
六、僱用與待遇:
  1. 待遇
    1. 人員受僱後,依「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遴用要點」規定,以第四工等第一級起薪 (25,930 元 ) ,試用期滿成績合格以四工等二級支薪 (26,920 元 ) ,嗣後之升等、支薪、調派依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本公司第七工等以下之評價職位人員經年終成績考核 2 年列甲等或 3 年中 1 年列甲等 2 年列乙等者,可晉升一工等,目前第五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為 29,870 元,第六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為 33,810 元。
    2. 進用人員如依公務人員 退休法退休支領月退休俸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如依 陸海空 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退伍或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支領月退俸者,自其月支待遇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時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再行報名。
  2. 義務:應受服務期間 2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僱原分發單位以外之其他單位服務之限制,並於錄取報到時簽署切結書,惟申請調入離島地區 ( 澎湖、綠島、蘭嶼 ) 且該地區有缺額者,不受申請調僱年限之限制。
  3. 身分:進用人員均屬「純勞工」,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應考人為報名「台灣自來水公司105年評價職位人員甄試」,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台灣自來水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甄試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及告知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聲明事項及保存期限一年,與查閱、請求複製本、更正資料、要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權利行使方式。如未提供或補正上開個人資料以識別身分者,視同放棄參加甄試資格。
  2. 本項測驗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 ( http://www.tabf.org.tw/exam ) 網站最新公告為準。報考人對本簡章如尚有疑義,可洽詢本院電話: (02)33653666 按 1 。
  3.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4. 測驗或分發作業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 ( http://www.tabf.org.tw /exam) 所發布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或分發作業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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