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105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招募職缺:本次甄試共計招考 25 個類別, 企管124人、人資11人、財會41人、大眾傳播3人、資訊28人、統計資訊3人、法務7 人、智財法務6人、政風17人、地政12人、土地開發5人、土木58人、建築4人、水利5人、機械143人、電機(甲)196人、電機(乙)16人、儀電 22人、環工20人、畜牧獸醫10人、農業4人、化學12人、化工製程41人、地質8人、石油開採6人,合計:802人。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105年8月5日(星期五)9:00起至105年8月16日(星期二)24:00止,逾時不予受理報名。
  2. 報名方式:
    1. 本甄試一律採「網路報名」,不接受現場、通信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至甄試 網站填寫報名表 ( 網址: http://exam.taipower.com.tw ) ,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辦理。 甄試 簡章建置於 上述網址及 經濟部與各用人機構網站 ( 詳如下列 ) ,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販售。
      1. 經濟部網址 : http://www.moea.gov.tw
      2. 台糖網址: http://www.taisugar.com.tw
      3. 台電網址 : http://www.taipower.com.tw
      4. 中油網址 : http://www.cpc.com.tw
      5. 台水網址 : http:// www.water.gov.tw
    2. 網路報名應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費最遲應於105年8月17日(星期三)24:00以前繳納完畢,始完成報名手續。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初試(筆試):
    1. 測驗日期:105年11月27日(星期日)。
    2. 測驗地點:試場分設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四個考區(考場詳細地址填載於入場證)同時舉行,報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2. 複試: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視同棄權。 實施項目為查驗證件、現場測試、口試。
  
四、測驗結果:
  1. 參加複試人員名單預定於106年1月24日在甄試網站及經濟部與各用人機構網站公告,實際公告日期以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2. 錄取、 備取人員名單:預定106年3月9日在經濟部公布欄公告榜示,並在甄試網站及經濟部與各用人機構網站公告,惟實際公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五、錄取及進用:
  1. 錄取人員之分發以一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別或保留第12頁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未依用人機構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或未完成實習(或試用)者,即註銷錄取資格。惟因兵役義務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各用人機構申請延後報到,並於法定役期屆滿日起1個月內向各用人機構申請報到;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即喪失錄取資格。分發人員未報到、報到後中途離職、因兵役義務申請保留職缺逾1年或用人機構現職派用人員錄取報到時,按實際缺額逐次由同類別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及志願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4個月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2. 錄取人員報到後應簽訂勞動契約始予進用,以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加分錄取人員得由用人機構指定用人單位,其餘人員由各該機構視業務需要分發遍佈台灣及離島地區之服務單位;錄取人員如為用人機構(單位)首長(各級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於選填分發志願時不得選填該首長(各級主管)所在機構(單位),違者由各用人機構逕行分發至其他單位;分發後之調動事宜,依各該公司規定辦理。(註:錄取人員如為各用人機構之專案精簡退離人員,依規定不得再任職於原機構。)
  3. 錄取人員到職後3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請調服務單位。
  4. 錄取人員到職後須經6個月實習或試用。實習或試用期間分階段辦理考核,任一階段考核不及格或有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及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實習或試用,且不得請求任何資遣費或旅費。實習或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具有用人機構人員派用資格。
  5. 人員到職後起薪及晉薪依各所用人之機構規定辦理,目前各機構起薪約為新台幣3萬5仟元至3萬8仟元間。
  6. 本甄試進用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7. 進用人員如支領月退休俸(金)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再行報考。
  8. 錄取人員如具學士以上學歷或公務人員考試高等考試及格資格者,進用後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考試資格敘薪。各用人機構現職人員報名參加本甄試錄取者,應辦理離職手續,始予進用,且不得要求依原職等級保障敘薪。報考人報考前請審慎考量,倘無法配合者,請勿報考。
  9. 本甄試進用人員如有兼任車輛駕駛及初級保養者,屬業務上、職務上之所需,不另支給兼任司機加給。
  10. 錄取進用後如發現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應隨即終止勞動契約。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甄試委員會:
    地址: 10015 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 15 號 電話: (02)23212200 轉 572
    網址: http://www.moea.gov.tw
  2. 甄試其他相關規定事項及訊息公告網址 ( http://exam.taipower.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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