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招募職缺:
    1. 從業職員 ( 第 3 職等人員 ) ,錄取名額共 153 名 ( 正取 58 、備取 95 名 ) 。
    2. 從業評價職位人員,錄取名額共 507 名 ( 正取 204 、備取 303 名 ) 。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105年10月3日(星期一)9:00起至105年10月13日(星期四)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本項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http://www.ttl.com.tw ) 及本院網站甄試專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ttl/) ,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3.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4. 於報名期間內,得於本甄試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 ( 報名時採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 30 元退還餘款 );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 甄試類別 及考區。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第一試(筆試):
    1. 測驗日期:105年11月5日(星期六)。
    2. 測驗地點:設台北、台中、高雄考區,試場詳細地址將公告於本院網站,應考人可於105年11月1日後至本院網站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5年甄試專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ttl/)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入場通知書,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2.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1. 測驗日期:105年12月11日(星期日)
    2. 測驗地點:設台北考區,應考人可於105年12月5日(星期一)至本院網站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5年甄試專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ttl/)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四、測驗結果:
  1. 第一試(筆試)成績預定105年12月5日(星期一)於本院網站甄試專區開放查詢(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ttl/),恕不另行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2. 甄試結果預定於105年12月19日(星期一)14:00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甄試專區開放查詢(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ttl/)。相關錄取人員名單及資料移請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3. 各類組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五、錄取及進用:
  1. 本甄試應試資格係採甄試報名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2. 錄取人員由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情形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依序進用(以收到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錄取通知為憑,相關資訊並公告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http://www.ttl.com.tw)。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進用人員到職須經6個月實習,如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實習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終止勞動契約;實習期滿考核成績合格者,取得正式核派資格。
  3. 錄取分發台北菸廠、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內埔菸廠、花蓮酒廠、埔里酒廠、花蓮營業處、桃園營業處竹南發貨中心及國際事業處桃園機場免稅商店等8單位人員,於到職之日起6年內,不得調動,並簽立同意書。
    錄取分發非上述8單位之人員於到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調動,並簽立同意書。
  4. 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自正取人員報到之日起9個月內,於9個月內未接獲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者即取消備取資格。
  5. 本甄試錄取進用之人員,應依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錄取通知函規定之時間報到上班;如確因向目前服務單位辦理離職需要,無法即時上班者,得於完成報到當天切結延後到職,最遲不得超過 30 日 ( 自 105 年 12 月 19 日公告錄取名單當日起算 ) ;備取人員亦同 ( 自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通知錄取日起算 ) 。
  6. 本甄試錄取進用之人員,依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人事規章辦理,不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令之規定。即使通過國家舉辦之考試,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於本公司任職期間亦不具公務人員身分。
  
六、待遇與福利
  1. 本項甄試進用人員基本薪資如下(以新台幣計算):
    1. 從業職員(第3職等人員):
      1. 到職第一年(含實習期間),比照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從業人員第2職等本薪3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6仟餘元)。
      2. 到職第二年,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2職等本薪4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8仟餘元)。
      3. 到職第三年以該公司從業人員第3職等本薪1級,採計前2年年終成績考核結果辦理晉級。(該兩年如均考列甲等,可晉至第4職等本薪1級,月支薪約4萬9千餘元)。
      4. 到職第三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
      5. 相關工作經歷不再提敘。
    2. 從業評價職位人員
      1. 到職第一年(含實習期間),比照該公司第1職等本薪4級(目前月支薪約3萬1仟餘元) 。
      2. 實習期滿考核通過正式僱用後,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辦理。
      3. 相關工作經歷不再提敘。
  2. 以上所列到職服務期間係指該年已具參加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為限(該年連續1月至12月均在職,即具有參加該年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
  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福利制度完善,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應考人為報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甄試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及告知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聲明事項及保存期限,與查閱、請求複製本、更正資料、要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權利行使方式。如未提供或補正上開個人資料以識別身分者,視同放棄參加甄試資格。
  2. 本甄試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台灣金融研訓院甄試專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ttl/);洽詢電話:(02)3365-3666按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30。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ttl.com.tw)。
  3.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如有未盡事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保有解釋之權利。
  4.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或其它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敬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所發佈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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