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新進工員甄試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招募職缺:甄試類科包含業務、地政、畜牧、農業、化工、電機、機械、土木、餐旅等類科,總計錄取108名。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106年4月28日(星期五)10:00起至106年5月11日(星期四)17:00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本項招考資訊及簡章同時建置於台糖公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sugar.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新進工員甄試」(以下簡稱本甄試專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taisugar/),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taisugar/)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3. 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4. 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每人僅可擇一類別報考 ( 以代碼區分 ) ;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截止 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別 。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第一試(筆試):
    1. 測驗日期:106年6月24日(星期六)。
    2. 測驗地點:考區設於「臺南市」,應考人請於106年6月5日(星期一) 10:00起至本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入場通知書,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2. 第二試(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口試):
    1. 測驗日期:106年8月13日(星期日),於臺南市辦理。
    2. 有關第二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106年8月2日(星期三)10:00於本院網站甄試專區公告,屆時請上網查詢。
  
四、測驗結果:
  1. 公告參加第二試人員名單日期:測試結果查詢於106年7月27日(星期四) 於本甄試專區查詢測試結果,不另行郵寄測試結果通知書。
  2. 錄取名單公告:106年8月18日(星期五) 14:00,至本院網站甄試專區查詢,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時辦理後續事宜。
  
五、錄取及進用:
  1. 第二試合格者依各該類別之錄取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餘均列為備取。
  2. 同一類別報考人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2)專業科目原始分數、(3)共同科目原始分數、(4)專業科目A原始分數、(5)專業科目B原始分數、(6)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7)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3. 應考人錄取以書面通知為準,錄取人員不得要求更改類別,且應依所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惟因服兵役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分發單位申請延後報到,並於法定役期屆滿日起 1 個月內申請報到 ;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4. 分發人員未報到、報到後中途離職或因服兵役申請保留職缺逾1年時,其缺額由同類別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107年3月31日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5. 錄取人員試用期間6個月,試用期間除「機械」類人員比照評價5等2級支薪(月支26,638元)外,其餘各類人員比照評價4等2級支薪(月支23,389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僱用,「機械」類人員以評價6等1級支薪(月支29,237元),其餘各類人員以評價5 等1 級支薪(月支25,988元)。前述薪給如台糖公司待遇調整,比照辦理,嗣後升等依台糖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 應考人如具專科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高中、高職標準敘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辦理。
  7. 台糖公司現職人員報考本甄試錄取者,應辦理離職手續,始予進用,且不得要求依原支薪等級敘薪。
  8. 錄取人員經分發服務單位後, 3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動。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本項甄試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1.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taisugar/)洽詢電話: (02)33653666 按 1 。
    2. 台糖公司 (http://www.taisugar.com.tw) :洽詢電話 (06)337-8724 或 (06)337-8781 。
  2. 應考人為報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106 年新進工員甄試」,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及 本院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甄試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及告知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聲明事項及保存期限半年,與查閱、請求複製本、更正資料、要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權利行使方式。如未提供或補正上開個人資料以識別身分者,視同放棄參加甄試資格。
  3.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 本院 及台糖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4.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敬請密切注意 本院 網站所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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