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107年度新進人員甄試簡章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招募職缺:本次甄選類組為一般行員、徵授信專業人員、外匯專業人員、護理人員、程式設計人員等類科,合計錄取487名(正取:485名、備取:2名)。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107年3月30日(星期五)10:00 至107年4月11日(星期三)17:00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本項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華南銀行(http://www.hncb.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華南銀行107年度新進人員甄試專區(下簡稱:甄試專區)(https://ptc.tabf.org.tw/tw/ptc_107hncb/)。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請儘早上網報名。
    3. 請依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及上傳照片(檔案格式限 jpg、jpeg、gif、png;檔案大小限 1M);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應考人上傳之照片若有異常狀況,將於筆試測驗當日進行身分確認程序並拍照存證。
    4.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期間得於本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報名時採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 30 元退還餘款);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甄試類組。
    5. 應考人員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請於報名時申請「特殊考場」並註明需求,本院得要求應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第一試(筆試):
    1. 測驗日期:107年4月28日(星期六)上午
    2. 測驗地點:僅設台北考區辦理,應考人請於107年4月23日(星期一)10:00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測驗地點及試場位置,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2. 第二試(面試):
    1. 測驗日期:107年6月3日(星期日)
    2. 測驗地點:僅設台北考區辦理,應考人可於107年5月29日(星期二)10:00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
 
四、測驗結果:
  1. 應考人可於107年5月28日(星期一)14:00起至甄試專區查詢第一試測驗結果,恕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2. 測驗結果通知若有疑義,以答案卡(卷)、口試應得正確分數為準,本院得更正之。
  3. 應考人可於107年6月11日(星期一)14:00起至甄試專區查詢總成績及錄取人員名單,恕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五、錄取及進用:
  1. 各甄試組別錄取人員,由華南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通知進用,惟逾通知報到期限未回覆或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並註銷錄取資格;又報到後無法依契約時程持續提供勞務者,應予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華南銀行保留人員錄取與否之最終決定權。
    1. 錄取後華南銀行另函通知安排職前訓練,錄取人員如未事先經華南銀行同意而未參加訓練者,即視為放棄,並撤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延期或保留。
    2. 進用後依規定試用六個月,考核合格者正式雇用,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
  2. 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須繳驗下列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或未提出繳驗者,即撤銷其錄取資格:
    1. 國民身分證正本。
    2. 畢業證書正本(有關學歷規定,請參閱簡章第3頁至第12頁)。
    3. 各甄試類別須具備之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證明資料正本。
    4. 經主管機關公告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單位(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出具之體格檢查有效證明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
    5. 依華南銀行通知之其他相關資料。
  3. 「一般行員(經驗行員組)」類組之錄取人員進用後,須於試用期滿3週前取得「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合格證書」、「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書」、「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試用期滿3週前未取得者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正式雇用。
  4. 「一般行員(一般行員組)」「一般行員(原住民組)」類組之錄取人員進用後,須於試用期滿3週前取得「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合格證書」、「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書」,試用期滿3週前未取得者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正式雇用。
  5. 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1. 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
    4. 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 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7. 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者。
 
六、僱用與待遇:
  1. 薪資:
    甄試類別 需才地區 正取
    (備取)
    薪資標準(新台幣元)
    一般行員(經驗行員組) 大台北地區 80 38,000元
    台中地區 5
    台南地區 5
    高雄地區 5
    一般行員(一般行員組) 大台北地區 60 36,000元
    一般行員(原住民組) 大台北地區 10
    徵授信專業人員 大台北地區 60 42,000元
    外匯專業人員 大台北地區 30 42,000元
    護理人員 大台北地區 2
    (2)
    35,000元-38,000元
    財務會計專業人員 台北市 3 50,000元以上
    資深薪酬福利規劃人員 台北市 1 50,000元-55,000元
    薪酬福利規劃人員 台北市 2 40,000元
    程式設計人員A 大台北地區 40 45,000元-50,000元
    程式設計人員B 大台北地區 20 40,000元
    程式設計人員C 大台北地區 20 40,000元
    系統管理人員 新竹以北 30 40,000元
    資安管理人員 新竹以北 30 43,000元-55,000元
    機電管理人員 新竹以北 4 45,000元
    法令遵循暨洗錢防制人員 台北市 40 38,000元以上,具碩士以上學歷者,加6,000元;具備銀行法令遵循、洗錢防制或法務工作經驗合計2年以上者,加8,000元
    債券承銷業務人員 台北市 2 45,000元-70,000元
    資深固定收益金融商品交易人員 台北市 2 50,000元-80,000元
    信用卡授權作業人員 台北市 3 36,000元
    財富管理保險商品行銷企劃人員 台北市 2 40,000元-60,000元
    財富管理基金商品行銷企劃人員 台北市 2 40,000元-60,000元
    財富管理客群開發企劃人員 台北市 2 45,000元-60,000元
    財富管理業務規劃人員 台北市 2 40,000元-60,000元
    風險管理人員 台北市 9 36,000元以上,具CFA或FRM證照者,加3,000元,最高45,000元。
    資深風險管理人員 台北市 5 45,000元以上,具CFA或FRM證照者,加3,000元,最高60,000元。
    財產保險業務規劃人員 台北市 2 42,000元-55,000元
    保險會計人員 台北市 2 35,000元
    保險行政人員 台北市 5 30,000元
  2. 薪資標準已含伙食費2,400元。年終獎金、績效或銷售獎金依華南銀行規定辦理。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本項甄試有關訊息登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華南銀行(http://www.hncb.com.tw/)
    台灣金融研訓院/華南銀行 107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專區(https://ptc.tabf.org.tw/tw/ptc_107hncb/)
  2.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華南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甄試專區最新公告為準。
  3. 試務行政作業洽詢電話:台灣金融研訓院 測驗中心 (02)3365-3666#1;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7:30。
  4.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所發佈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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