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
95年從業人員甄試簡章公告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1. 郵儲業務類:共計243 名
    1. 職階:營運職-分5 個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47 名
      擔任工作:營業部門(含窗口)郵務、儲匯、壽險等相關業務工作。
    2. 職階:專業職(二)內勤-分7 個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196 名
      擔任工作:營業窗口櫃員工作
  2. 外勤郵遞類:共計465 名
    職階:專業職(二)外勤-分13 個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465 名
    擔任工作: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
  3. 資訊類:共計20 名
    職階:專業職(一),錄取名額20 名
    擔任工作:程式設計、系統管理等資訊相關工作
  4.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
  1. 報名期間:95 年11 月6 日9:00 起至11 月15 日18: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台灣金融研訓院首頁(http://www.tabf.org.tw),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tabf.org.tw/tw/ptc_post)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第一試筆試:95 年12 月3 日(星期日)
  2. 第二試口試或體能測驗:96 年1 月6 日(星期六)
  
四、測驗結果:
  1. 第一試測驗結果通知書預定95 年12 月25 日開始寄發,並於當日起在本院網站開放測驗結果查詢;實際測驗結果以書面通知為準。
  2. 第二試甄試結果通知書預定96 年1 月19 日開始寄發,並於當日起在本院網站開放甄試結果查詢;實際甄試結果以書面通知為準。
  
五、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1. 錄取人員一律按各類別、職階、錄取分發區成績高低順序及各等郵局業務需要分批分發進用,預定於96 年12 月31 日前依序進用完畢;惟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1. 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曾於郵政服務期間因案免職或解僱者。
    7. 具有勞動基準法第54 條強制退休情形(年滿60 歲、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2. 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
  3. 試用:
    1. 各類別錄取人員分發進用後須依規定試用6 個月,試用期間每2 個月辦
      理試用考核1 次,每次考核成績不合格(69 分以下)者,即予終止勞動契
      約。試用期間按各職階核定薪級支薪。
    2. 如有隱瞞精神疾患,致影響日常事務之處理或業務之推動,經查證屬實者,得於試用期間終止勞動契約。
  4. 郵儲業務類營運職錄取人員一律擔任營業窗口工作,正式進用滿1 年後,得依工作績效擇優視缺調派基層管理工作。專業職(二)內勤錄取人員一律擔任營業窗口櫃員工作,不得要求改派其他工作。
  5. 外勤郵遞類專業職(二)外勤錄取人員一律擔任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不得改派內勤工作,且須熟悉駕駛郵局配置之腳排檔重型機車,否則視為試用不合格。
  6. 中華郵政公司現職(僱)人員報考者,須符合各類別資格條件規定,經錄取後應辦妥離職手續,依錄取之類別、職階及錄取分發區分發報到,並依該公司從業人員人事規章辦理。
  7. 錄取人員經分發進用後,試用期滿之翌日起,服務未滿5 年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調其他各等郵局服務。
  8. 本項甄試錄取進用之人員,依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人事規章辦理,不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令之規定。如通過國家舉辦之考試,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時,亦不得要求改敘為交通(郵政)資位人員身分。
  
六、待遇與福利:
  1. 營運職: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41 級薪級起薪(月薪41,800 元)。
  2. 專業職(一)內勤: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3 級薪級起薪(月薪31,130 元)。
  3. 專業職(二)內勤: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60 級薪級起薪(月薪24,530 元)。
  4. 專業職(二)外勤: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60 級薪級起薪(月薪24,530 元)。另依擔任工作之性質按「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兼任工作加給每月應發款額表」規定發給兼任駕駛加給及收投加給(全月約5,732 元)
  5. 享有勞、健保、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全勤獎金及員工年度休假補助等福利,另視中華郵政公司營運情況核發考核獎金、績效獎金。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本項甄試有關訊息登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post.gov.tw)
  2. 應試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試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院及中華郵政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3. 洽詢電話(02)3365-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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