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航空站99年約聘僱人員甄選公告


一、甄選類別、名額及報名資格:
  1. 本次甄選總計錄取12名(含正取12名、另擇優備取9名);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至99年9月30日止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進用。
  2. 甄選
    類組
    資格條件
    測驗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助理研究員
    【以下條件擇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1.普通科目:含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與問答題)。
    2.專業科目:管理實務(含企業管理、財務管理、航空運輸及政府採購法)
    1.工作地區:桃園縣大園鄉桃園國際機場

    2.工作內容:
    (1)辦理機場招商引資、商業服務事項。
    (2)機場營運管理、規劃分析事項。
    (3)其他交辦事項。

    2
    2
    助理工程師
    【以下條件擇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機械、電子、電機、資訊及環境工程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機械、電子、電機、資訊及環境工程等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1.普通科目:含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與問答題)。
    2.專業科目:工程實務(含工程施工規劃、工程品質管制、工程風險管理及政府採購法)。

    1.工作地區:桃園縣大園鄉桃園國際機場。

    2.工作內容:
    (1)機場機械、電子、電機、資訊及環工等設備維護、採購、契約管理事項。
    (2)辦理機場園區實施計畫及各項維護工程規劃事項。
    (3)其他交辦事項。

    6
    4
    業務員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1.普通科目:含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與問答題)。
    2.專業科目:法學緒論(含政府採購法)。

    1.工作地區:桃園縣大園鄉桃園國際機場。

    2.工作內容:
    (1)機場一般行政、文書處理、庶務、財產物料管理、採購等事項。
    (2)機場業務資料彙整統計分析處理等事項。
    (3)其他交辦事項。

    4
    3
  3. 報名簡章
  
二、報名資格:
  1. 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 上表所列資格條件須於口試前一日99年5月22日(含)前取得。
  3. 其他資格條件:
    1.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 性別:不拘。
    3. 年齡:年滿18歲以上未滿65歲者(即民國34年4月8日至81年4月8日出生者)。
    4. 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可於99年5月31日(含)以前退伍;或依法停役、免服兵役者須於99年5月31日(含)以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5. 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將不予進用:
      1.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4. 依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規定停止任用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7.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6.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情形。

  

三、報名日期、方式:
  1. 報名期間:99年4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起至99年4月8日(星期四)18:00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招考資訊及甄選簡章同時建置於桃園國際航空站(http:// www.taoyuanairport.gov.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3.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權益。
    4. 參加甄選人員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僅得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組
 
四、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甄選方式:採以下兩階段進行:

  1. 第一試(筆試):
    1. 均考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共二科;請自備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液(帶)等文具應考,題型為非選擇題。
    2. 第二試(口試):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組正取名額4倍人數通知參加口試。
  2. 第一試(筆試)測驗日期:99年4月25日(星期日),預定於台北市辦理,試場配置將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應考人可於99年4月19日(星期一)後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入場通知書,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3. 第二試(口試):99年5月23日(星期日),預定於台北市舉辦,應考人可於99年5月17日(星期一)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試場位置,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五、錄取及進用:
  1. 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
  2. 錄取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訂定契約,約聘僱用期間至99年12月31日止,辦理相關業務績效良好者,得予續約,並得於機場公司成立時,選擇轉調機場公司服務。
  3. 錄取人員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4. 正取人員進用未足額,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至99年9月30日止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
  5. 錄取人員於桃園國際航空站報到時須繳驗:
    1.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2. 業證書正本(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3. 格所要求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正本。
    4. 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正本。
  6. 凡經錄取後,錄取人員須符合本簡章壹、其他資格條件第(五)、(六)、(七)項須排除之情形,資格不符者將不予進用或即予解除契約。
 
六、待遇:
錄取人員之薪酬按其學經歷等資格條件,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在下列標準範圍內支給:
  1. 新進聘用助理研究員、助理工程師,薪點為328起敘,月薪酬約新台幣38,572元。
  2. 新進約僱業務員,薪點為280,月薪酬約新台幣32,928元。
  3. 約聘僱期間依規定加入全民健保、勞保;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並依「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規定提撥及扣繳離職儲金。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本項測驗有關訊息登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桃園國際航空站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查詢網址與洽詢電話如下: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洽詢電話:(02)33653666轉704∼7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30。
    桃園國際航空站(http:// www.taoyuanairport.gov.tw);洽詢電話:03-3982028、03-3982527、03-398387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2.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3.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所發佈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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