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業銀行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99年儲備行員甄試公告


一、考試類別:
甄才類別
甄才地區
錄取名額
得參加
口試人數
測驗科目
(均考二節)
一般行員A組
台北縣市
10
20
1.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桃園新竹縣市
10
20
台中、彰化縣市
85
170
一般行員B組
台北縣市
2
6
1.英文
2.綜合科目(含公司法、
銀行法、強制執行法)
台中、彰化縣市
13
26
合計
120
242
 
  
二、應試資格:
  1. 應考人需身心健康、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無不良紀錄、可勝任工作,並符合下列各項資格:
  2. 性別:不拘。
  3. 年齡:不限。
  4. 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1. 「一般行員A組」: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以上證書者。
    2. 「一般行員B組」: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以上證書者。
    3. 請注意: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自行翻譯或委由翻譯社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5. 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可於99年10月31日(含)以前退伍,另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須於99年10月31日(含)以前完成判定。
  6. 體格需求(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1. 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 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3. 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8,或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以上者。
    4. 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三、報名日期、地點、方式:
  1. 報名期間:99年7月26日(星期一)9:00起,至8月9日(星期一)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台中商業銀行
      (http://www.tcbbank.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網站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3.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入各項報名資料;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4. 應考人請先詳閱甄試簡章內容,僅可擇一甄才地區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甄才地區。
 
四、考試日期、地點:
  1. 本項甄試採以下兩階段舉行:
  2. 第一試(筆試):分為英文及綜合科目二科:
    1. 英文占筆試成績20% 。
    2. 綜合科目占筆試成績80%。
  3. 第二試(口試):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倍數人數通知參加口試,錄取名額在10人以上者取2倍人數(小數點進位至整數)。

 

五、測驗結果:
  1. 筆試測驗結果預定99年9月13日(星期一)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網址:http://www.tabf.org.tw),開放測驗結果查詢,恕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2. 口試入場通知書及相關資料預定99年9月20日(星期一)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網址:http://www.tabf.org.tw)公告,請應考人自行至網站查詢及下載列印,恕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3. 錄取名單預定於99年10月4日(星期一)公告,請應考人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網址:http://www.tabf.org.tw)查詢。
  4. 測驗結果通知書若有疑義,以答案卡、口試應得正確分數為準,台灣金融研訓院得更正之。
  
 六、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1. 甄試合格經進用者,應繳交體檢合格證明(體格檢查表由台中商業銀行通知進用時另行提供),未繳交或體檢不合格者,取銷其進用資格。
  2. 錄取人員由台中商業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自錄取公告後一年內,依甄才地區缺額情形分批陸續進用。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進用後先行試用六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者解僱。
  3. 凡經錄取分發後,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1. 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曾服公職有貪瀆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4. 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 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7. 有不良債信、遭金融機構拒絕往來者。
  
 七、待遇與福利:
  1. 台中商業銀行行員目前享有端午節、中秋節、年終獎金、子女教育獎學金、各類業務獎金、員工分紅、勞健保、員工團體保險、退休金及職工福利委員會各項補助等福利。
  2. 錄取人員試用期間六個月,試用期間月薪約為新台幣28,8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任用月薪約為32,000元。各地區錄取人員滿一年後考績符合標準者得參加升等考試,升等後月薪約為34,900元。
 
  
 八、其他注意事項:
  1. 本項甄試有關訊息登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台中商業銀行(http://www.tcbbank.com.tw); 台灣金融研訓院
    (http://www.tabf.org.tw)
  2.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台中商業銀行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3. 試務行政作業洽詢電話: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中心 (02)3365-3666轉分機704~7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30。
    其他相關事項洽詢電話:台中商業銀行人力資源部 (04)3700-1155轉分機5283~5289。
  4. 有關台中商業銀行各地區之營業據點,請至台中商業銀行全球資訊網
    (http://www.tcbbank.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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