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公告


 

一、考試等別、類科組及暫定需用名額:
  1. 考試等別: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
  2. 類科及暫定錄取名額:
    1. 行政警察人員2615名。
    2. 消防人員353名。
    3. 海岸巡防人員37名。
  
二、考試日期:

101年11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三、考試地點:

分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

  
四、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日期:自101年8月14日至8月23日下午5時止。
  2. 報名方式:本項考試採網路報名無紙化方式辦理,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 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http: //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行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 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無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 自行妥善留存。惟具下列情形之ㄧ者,仍請以「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1. 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4條第5項及第6項之規定,經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合格,現任警正四階至二階人員,須繳交經警正官等訓練合格證書影本。
    2. 最近三年年資曾中斷者,須繳驗留職停薪(或其他年資中斷)及復職證明書影本。
    3. 身心障礙者或申請特殊照護措施者。
    4. 姓名有罕見字。
  3. 無紙化報名方式注意事項:以網路報名無紙化方式報名時,須上傳照片JPG電子檔(檔案大小須為300KB以內),請於報名前備妥照片JPG檔案,憑以報名,否則將無法完成報名登錄。
  4. 需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報名之應考人進入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於民國101年8 月24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至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三科),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 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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