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本考試均為高等考試,計設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等4類科。

  
二、考試日期:
  1. 律師考試:第一試為102年8月24日(星期六),第二試為10月26日(星期六)至10月27日(星期日)。
  2. 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8月24日(星期六)至8月26日(星期一)。
  
三、考試地點:

律師考試第一試及會計師等3項考試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律師考試第二試設臺北及高雄等2考區。(詳細地點另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四、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日期:律師考試第一試及會計師等3項考試自5月21日(星期二)起至5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律師考試第二試自9月27日(星期五)起至10月3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2.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律師考試第一試及會計師等3項考試均須於5月31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律師考試第二試報名收件規定,屆時請另詳閱本部公告。
  3. 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4. 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行報名,並 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5. 申請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申請律師考試第一試免試之應考人,未能於報名2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繳驗完備費件者,本次考試將不予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律 師考試第一試免試。另前已申請並准予律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第一試考試免試者,請逕於9月27日至10月3日上網報名律師考試第二試,無須再次提出申請。
  
五、預定榜示日期:

預定102年10月29日,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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