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考試等別: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
  2. 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附表( 三等四等五等)。
  3. 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4. 本項考試各等別各職缺之用人機關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
  
二、考試日期:
  1. 三等考試:民國103年12月13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一)。
  2. 四等考試:民國103年12月13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日)。
  3. 五等考試:
    1. 第一梯次:民國103年12月13日(星期六)舉行一般行政類科考試。
    2. 第二梯次:民國103年12月14日(星期日)舉行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電子工程等13類科考試。
  
三、考試地點:
  1. 錄取分發區: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縣、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 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 15個錄取分發區。
  2. 考試地點:本項考試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2個考區。
  
四、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日期:自民國103年9月11日起至9月23日下午5時止。
  2. 收件截止日期:應考人須於民國103年9月24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3. 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四科。
  4. 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 http://www.moex.gov.tw , 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http: //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入報名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
    2. 三等及四等考試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進入前項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於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3. 五等考試採「網路報名無紙化」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 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繳費或於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所填具之報名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 進行檢核。惟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仍請依前項「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1. 所填具之報名資料無法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進行檢核。
      2. 身心障礙者或申請特殊照護措施者。
      3. 申請報名費減半優待者(以原住民身分申請者無須附繳證明文件)。
      4. 姓名有罕見字。
    4. 無紙化報名注意事項:無紙化報名時須上傳照片JPG電子檔(檔案大小須為1.0MB(1,024KB)以內),請於報名前備妥照片JPG檔案,憑以報名,否則將無法完成報名登錄。
  
五、預定榜示日期:
  1. 預定榜示日期:民國104年3月3日 (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2. 榜示地點:國家考場大樓右側公布欄 。
  3. 查榜途徑:
    1. 親往國家考場大樓右側公布欄察看。
    2. 本網站線上查榜系統(榜示時同步開放查詢,請勿提前連結致網路負荷過重)。
    3. 本部電話語音暨傳真自動回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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