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
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
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公告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

本 考試均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設醫師(一)(應醫師第一階段考試)、醫師(二)(應醫師第二階段考試)、牙醫師(一)(應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 牙醫師(二)(應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一)(應藥師第一階段考試)、藥師(二)(應藥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等14類科。

  
二、考試日期及方式:
  1. 考試日期:105年7月28日(星期四)至7月31日(星期日),分梯次舉行。
  2. 考試方式:筆試,均採電腦化測驗。
  
三、考試地點:

本考試分設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4考區同時舉行(詳細地點另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四、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日期:自105年4月15日(星期五)起至4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2.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5年4月26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3. 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四科。
  4. 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 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行 報名,並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5. 暫准報名注意事項: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之應考人(即入場證上有加註「暫准報名」字樣者),其畢業證書或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牙醫學系基礎學科或藥師第一階 段考試應考學科成績及格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之規定,至遲應於各該類科考試第1天第1節考試前繳驗;屆 時未繳驗或繳驗之證件不合格者,即認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准入場應試,如有入場應試情形,其各應試科目成績無效,並以零分計算,且不予錄取。
  
五、預定榜示日期:
  1. 榜示預定日期: 105年9月21日(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2. 榜示地點:國家考場大樓公告欄。
  3. 查榜途徑:
    1. 親往國家考場大樓公告欄察看。
    2. 本網站線上查榜系統。(榜示時同步開放查詢,請勿提前連結致網路負荷過重)
    3. 本部電話語音傳真自動回覆系統:02-2236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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