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公告


 

一、考試等級、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1. 普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64類科,暫定需用名額990名。
  2.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99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181名。
  3.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4. 因應行政院組織調整,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構)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分發機關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且該職缺於分配後亦可能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移撥至他機關(構)。
  5. 本項考試各職缺之用人機關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
  
二、考試日期:
  1. 普通考試:107年7月6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六)。
  2.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107年7月8日(星期日)至10日(星期二)。
  3.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食品技師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預定於107年10月21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考試地點:
本考試除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技藝」類科僅設臺北考區,普通考試「新聞廣播」類科設臺北、臺中、高雄等3考區外,餘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13考區舉行。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食品技師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均於臺北考區舉行。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1. 報名日期:自107年3月21日起至3月30日下午5時止。
  2.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107年3月3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3. 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
  4. 報名方式:
    1. 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
    2. 本考試行政類科(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除外)採「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無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所填具之報名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進行檢核。應考人如姓名有罕見字者、身心障礙者或申請特殊照護措施者及申請報名費減半優待者(具原住民身分者可透過戶役政機關檢核,無須繳附證明文件),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報名表件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3. 本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及技術類科採「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費證明等,掛號郵寄報名表件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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