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1.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等別、類科組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1
  2.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2
  3.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3
  4.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4
  5. 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時,於典試委員會議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加需用名額。
 
二、考試日期:
  1. 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
    1. 第一試筆試:109年9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
    2. 第二試口試:預定於109年12月27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2.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
    1. 第一試筆試及外語個別口試:109年9月12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一)。惟考試日期得視外語個別口試應考人數及試場設置情形需要予以延長。
    2. 第二試口試:預定於109年12月26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3. 民航人員考試:
    1. 第一試筆試及英語會話:109年9月12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一)。惟考試日期得視英語會話應考人數及試場設置情形需要予以延長。
    2. 第二試口試:預定於109年12月26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4. 原住民族考試:
    1. 三、四等考試:109年9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
    2. 五等考試:109年9月12日(星期六)
    3. 本考試四等考試法警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09年11月29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考試地點:
  1. 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設臺北考區。
  2.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設臺北考區。
  3. 民航人員考試設臺北考區。
  4. 原住民族考試設臺北、南投、屏東、花蓮及臺東5考區舉行。另四等考試法警類科第二試於臺北考區舉行。
 
四、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日期:自109年6月2日(星期二)起至6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2.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9年6月12日(星期五)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3. 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4. 報名方式:
    1. 本4項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register.moex.gov.tw或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
    2. 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民航人員考試:採「網路報名並繳驗報名相關表件」(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完成網路報名登錄作業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並繳交報名費,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完成報名程序。
    3.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原住民族考試:
      1. 採「網路報名並免繳報名相關表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所填具之報名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進行檢核。
      2. 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文件、姓名有罕見字者、身心障礙者或申請特殊照護措施者及申請報名費減半優待者(具原住民身分者可透過戶役政機關檢核,無須繳附證明文件),於109年6月12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3. 原住民族考試應考人均須具原住民族身分,各等別考試應繳報名費係依規定數額減半;並具其他優待身分者,不再重複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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