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交通事業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公告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別):
  1.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 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
    2. 類科:95類科。
  2. 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 等級:分簡任、薦任升官等考試。
    2. 類別:簡任升官等考試2類別、薦任升官等考試2類別,共計4類別。
  3.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考試等級及類別詳如附表。
  
二、考試日期:
110年11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並於11月8日(星期一)舉行關務人員簡任升官等考試口試。
  
三、考試地點:
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關務人員簡任升官等考試僅設臺北考區。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1. 報名日期:110年7月27日(星期二)起至8月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2.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10年8月6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3. 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三科。
  4. 報名方式:
    1. 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moex.gov.tw;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
    2. 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免繳報名相關表件」者,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所填具之基本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及銓敘部資訊交換平台進行檢核。
      2.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請列印繳款單繳費或線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表件,並附繳相關證明文件(如派令、考試及格證書、工作證明、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及國民身分證影本等),於110年8月6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視為無效,不得補件。
    3.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採「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登錄完成,請列印繳款單繳費或線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表件,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送請服務機關(構)人事單位查核,完成後由應考人於110年8月6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視為無效,不得補件。
  
五、預定榜示日期:
  1. 預定榜示日期: 111年1月21日。(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2. 榜示地點:國家考場大樓右側公布欄。
  3. 查榜途徑:
    1. 親往國家考場大樓右側公布欄察看。
    2. 本網站 線上查榜系統。(榜示時同步開放查詢,請勿提前連結致網路負荷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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