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公告


 

、考試等別、等別&暫定需用名額:

  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本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本考試分北、中、南三個錄取分發區,北區錄取分發區為財政部臺北市 國稅局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之轄區,中區錄取分發區為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之轄區,南區錄取分發區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及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之轄區。
    1. 三等考試財稅行政科:暫定需用名額250名,分別為北區185名、中區33名、南區32名。
    2. 四等考試財稅行政科:暫定需用名額50名,分別為北區30名、中區5名、南區15名。
  2.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150名。
  

二、考試日期:

  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
    1. 三等考試:民國92年1月4日至6日。(星期六、日、一)。
    2. 四等考試:民國92年1月4日至5日。(星期六、日)。
  2.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民國92年1月4日至5日。(星期六、日)。
  
三、考試地點:
  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在台北、台中、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
  2.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在台北、高雄二考區同時舉行。
  
四、報名日期:
  1. 日期:自民國91年10月30日起至11月7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2. 方式:一律掛號郵寄通訊報名。
  3. 郵寄地點: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一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五、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1. 函購:
    1. 時間:自民國91年10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止。
    2. 地點: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二號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
    3.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三十五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十元,如函購兩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0五九三一二 三-一,帳戶: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二號),並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存款收據連同貼足郵資(書表重約一二0公克,郵資請洽郵局)之 大型回件信封一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九十二年稅務特考報名書表」或「函購九十二年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憑以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 ,但未依規定或逾函購期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2. 現購:
    1. 時間:自民國91年10月30日起至11月7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起至下午十七時止(星期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2. 地點: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二號)。
    3.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十五元。
  

六、預定榜示日期:

  民國92年3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