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基層警察人員、
關務人員、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
第一次司法人員及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公告


 

一、考試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1.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1應考須知考試日程表
  2.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2應考須知考試日程表
  3.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3應考須知考試日程表
  4.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4應考須知考試日程表
  5. 99年第一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5應考須知考試日程表
  6. 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6應考須知考試日程表
  7. 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需用名額需要時,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二、考試日期:
  1.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 第一試筆試:民國99年3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
    2. 第二試口試: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
  2.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民國99年3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
  3.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1. 三等考試:民國99年3月6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一)。
    2. 四等考試:民國99年3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
    3. 五等考試:民國99年3月6日(星期六)。
  4.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
    1. 第一試筆試:
      1. 二等考試:民國99年3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
      2. 三等考試:民國99年3月6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一)。
    2. 第二試口試: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
  5. 99年第一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1. 第一試筆試:民國99年3月6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一)。
    2. 第二試口試: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
  6. 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民國99年3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
  
三、考試地點:
分設台北、台中及高雄三考區(但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僅設台北考區)。
  
四、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日期:自民國98年12月1日起至12月10日止。(網路報名截止時間為12月10日下午5時,無論採網路報名或印刷紙本報名,均須於規定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表件一律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郵戳日期以98年12月11日前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2. 報名郵寄地點: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3. 報名方式:
    1. 本6項考試除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提供網路報名及印刷紙本報名,並請擇一方式辦理外,其餘5項考試限採網路報名。
    2. 採網路報名者: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或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為避免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前應考人集中上網,造成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作業,請應考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儘早完成報名作業,以維護權益。
    3. 採印刷紙本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五、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1. 現購:
    1. 時間:自民國98年12月1日起至12月10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2. 地點: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1樓,電話:02-22363491或22369188轉3215)。
    3.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2. 函購:
    1. 時間:自民國98年11月27日起至12月4日止。
    2. 地點:11643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
    3.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50029765;帳戶:考選部書表費專戶),並請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收據連同貼足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約230公克)之大型回郵信封1個(約A3大小),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99年基層警察特考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但未即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六、筆試預定榜示日期:
99年5月中旬日榜示,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項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