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
- 三等考試:計9類科,共39人。
- 四等考試:計12類科,共42人。
- 五等考試:計5類科,共9人。
- 各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用人需求時,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分發機關彙整送本部覈實並提報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
| |
| 二、考試日期:
|
- 三等考試:民國99年10月16日(星期六)至10月18日(星期ㄧ)。
- 四等考試:民國99年10月16日(星期六)至10月17日(星期日)。
- 五等考試:民國99年10月16日(星期六)。
|
| |
| 三、考試地點: |
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為一般錄取分發區及蘭嶼錄取分發區,並分別於臺北、南投、屏東、花蓮及臺東等5考區同時舉行。
|
| |
| 四、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
- 報名日期:自民國99年7月13日起至7月22日止。
- 收件截止日期:無論採網路報名或一般印刷紙本報名,均須於民國99年7月23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 報名郵寄地點: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及印刷紙本報名(請擇一辦理,不可重複)。
- 採網路報名者: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或以網址:
http://register.moex.gov.tw;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
直接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進行報名,報名前請先行下載應考
須知詳閱,登錄完成請立即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檢查無誤並完成繳費
後,於規定期限內將報名書表、繳費收據及應考資格證件等以掛號郵寄
至報名地點,完成報名程序。網路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22日下午5時,為
避免應考人集中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造成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
名作業,請應考人提早完成報名作業,以維權益。
- 採一般印刷紙本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
| |
| 五、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
- 現購:
- 時間:自民國99年7月13日起至99年7月22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 地點: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1樓,電話02-22363491或22369188轉3215)。
-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 函購:
- 時間:自民國99年7月8日起至99年7月16日止。
- 地點:11643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
-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50029765;帳戶:考選部書表費專戶),並請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收據連同貼足回件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約230公克)之A3大型信封一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99年原住民族特考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但未即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
| |
| 六、預定榜示日期: |
民國99年12月中旬(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