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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介紹 高普初考簡介
公務人員考試分為初任人員考試、現職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二類;初任人員考試又分為位居主流的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以及其次的特種考試。其中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共分五個考試等級,高等考試則按學歷分為三級:
- 高考一級:
- 具博士學位或高考二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四年者可報考 。
- 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
- 高考二級:
- 具碩士以上學位或高考三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二年者可報考 。
- 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
- 高考三級:
-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可報考。
- 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
- 普考:
- 高中畢業或初等考試及格滿三年者可報考。
- 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 初考:
- 不限學歷,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者可報考。
- 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民國87年依據考試院決議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實施分試,其主要目的在使初任公務人員具備較宏觀視野與知識,並提昇第二試申論試卷閱卷品質,惟實施經年以來,透過實施成效之檢視,審酌社會發展與環境變遷趨勢,經過嚴謹周延審議過程,於94年5月5日考試院第10屆第132次會議決議,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恢復一試,自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開始施行。
考試院民國93年8月27日修正發布「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將現行31個職組修正為43個職組,60個職系修正為95個職系,定於95年1月16日起施行,考選部爰配合進行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類科設置之檢討,並依據考試院會議決議,擬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暨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草案提報考試院,全案並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目前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為96類科,普通考試為72類科。
高普考試體制規劃
公務人員之職等共分為十四職等:一∼五職等屬委任;六∼九職等屬薦任;十∼十四職等屬簡任。另自民國八十五年起,高考劃分為三級:高考一級;高考二級(原高考一級);高考三級(原高考二級),茲以下表列述之:
|
項目/考試別 |
應試資格 |
及格後取得職等 |
|
|---|---|---|---|
| 高考 | 一級 | 具博士學位或高考二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四年者 | 薦任第九職等 |
| 二級 | 具碩士學位或高考三及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二年者 | 薦任第七職等 | |
| 三級 | 大專畢業以上或普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 薦任第六職等 | |
| 普考 | 高中畢業以上或初等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委任第三職等 | |
| 初等考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 | 委任第一職等 | |
歷年高普考試舉行概況
- 高考一級:自民國85年起開始舉辦,報考人數85年有103人,其餘各年則均在20 人以下;到考率起伏波動相當大,歷年來報考人數男性較女性高出甚多。
- 高考二級:報考人數以民國85年1,791人最多,88年295人最少;到考率介於 64.38% 至 43.05% 之間;錄取或及格率以94年10.50%最高,歷年來報考人數男性較女性高出甚多,95年報考1,123人中,男性789人占70.26%,女性334 人占 29.74%;平均年齡31.95 歲;94.84%具碩士以上學位。
- 高考三級:近5 年的報考人數約維持在3萬人至4萬人之間,到考率介於79.21% 至58.98%之間,錄取或及格率介於 7.90% 至 2.35% 之間。近年來女性報名人數多於男性,且因教育程度普遍提升,博碩士比率逐年增加。
- 普通考試:近3年報考人數降到3 萬人至4 萬人之間,到考率則介於 80.27% 至 65.80% 之間。歷年來普考報考人數女性較男性高出甚多。由於近年高等教育普及,錄取或及格人員之學歷為學士以上比率均達九成以上,高資低考情形顯著。
- 特種考試:歷年來到考率維持在7 成左右,錄取或及格率介於1.65% 至0.61%之間。歷年來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報考人數女性約占七成,男性占三成,錄取或及格人數男女性別比例,除93年男女分占44%及56%外,其餘各年均與報考人數男女性別比例相當,教育程度以學士為主,明顯陳現高資低考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