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89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


 

一、修業年限:

二至七年。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恕不受理個別親自報名。通訊報名日期:89年5月22日(星期一)至5月26日(星期五),以掛號郵寄桃園縣中壢市32023普忠里普仁廿二號【中原大學招生作業中心】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考試日期:

89年6月14日(星期三)。

  
四、考試地點:

中壢市普忠里普仁廿二號本校。(試場座次,考試前一日下午公告在本校行政大樓前)。

  
五、報名共同資格:

(須符合下列二項任一條件)。

  1. 凡取得碩士學位(含應屆畢業)並符合本簡章所訂其它有關之條件者。
  2. 具有同等學力並符合本簡章所訂其它有關之條件者。
  
六、招生系所、名額:
  1. 數學系:3名。
  2. 應用物理研究所:4名(含甄試名額1名)。
  3. 化學系:7名(含甄試名額3名)。
  4. 化學工程學系:4名。
  5. 土木工程學系:3名。
  6. 機械工程學系:9名。
  7. 工業工程學系:8名。
  8. 醫學工程學系:5名。
  9. 電子工程學系:合計6名。
    1. 甲組(電子組):3名。
    2. 乙組(資訊組):3名。
  10. 電機工程學系:4名。
  
七、考試時間表:
6/14(星期三)

上午

下午

9:00-10:30

11:00-12:30

2:00-5:00

數學系

分析

選考科目

口試

應用物理研究所

古典物理

選考科目

口試

化學系

基礎化學

選考科目

口試

化學工程學系

選考科目

口試

土木工程學系

選考科目

口試

機械工程學系

工程數學

口試

工業工程學系

工業工程基礎科目

口試

醫學工程學系

選考科目

口試

電子工程學系

甲

選考科目

口試

乙

計算機理論

計算機系統

口試

電機工程學系

線性代數

口試

  
八、放榜:
  1. 89/6/22在本校行政大樓公告外,並專函通知。
  2. 網路查榜:本校全球資訊網站(網站:http://www.cycu.edu.tw/招生與榜單)。
  3. 語音查榜專線:03-4380212(榜單公告後開放一星期)
  
九、購買簡章:

本簡章及報名表,每份收工本費新台幣伍拾元整。函購簡章,請附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之B4規格信封(郵資廿五元)及匯票(受款人請寫「中原大學」),註明購買博士班入學考試簡章,寄中壢市普忠里普仁廿二號中原大學招生作業中心。

  
十、報考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1. 碩士班學生修業滿二年且修畢應修學分,因故未能畢業,離校一年以上者,持有修業證明書,並提出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者。
  2. 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修讀經教育部核可屬碩士班程度之四十學分班,獲有結業證書,並提出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者。
  3. 大學畢業獲有醫學學士學位或牙醫學學士學位,經有關專業訓練二年以上,並提出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者。
  4. 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從事與所習相關工作六年以上,並提出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者。
  5. 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取得及格證書後,從事與所習相關工作六年以上,並提出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者。
  6. 前項各款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者,由各大學自行認定。
  7. 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8.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準用第三條第四款及第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規定辦理。軍警校院學歷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9. 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均以報考與所習學科相關者為原則,其相關學科範圍由各校自訂;第三條、第四條所定須經有關專業訓練或從事與所習相關工作,由學校自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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