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 |
八十九年三月八日至三月十五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不予受理)。 |
|
二、考試日期: |
- 初試:八十九年四月三十日
- 複試: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確切日期以各系所正式通知為準)
|
|
三、放榜日期: |
- 初試: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 複試:八十九年六月一日
|
|
四、初試: |
- 正取生驗証、報到: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 備取生驗証、遞補登記: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
|
五、複試: |
- 正取生驗証、報到:八十九年六月 十 日
- 備取生驗証、報到:八十九年六月 十一日
|
|
六、『報考資格』注意事項: |
- 報考生之報考資格及學歷(力)、經歷(含年資)之認定,以報考生報名表上所填資料為依據,所有學歷(力)、經歷證件(除系所指定繳交外),均於錄取後才驗證,若經驗證與報名表上所載資料不符或證件偽造、變造,則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報考生自負法律責任。
- 凡八十九學年度開學前,專科學校經改制為學院者,其畢業生均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違者若經查覺,則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報名費不予退還);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撤銷其畢業資格。
- 資格不合(含工作年資不符)而無法通過報考資格審核時,概由考生自行負責,所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 報考資格所述「國內外大學校院」為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獨立學院及符合教育部認可標準之國外大學。
-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之規定請參閱附錄一。
-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五款規定,依據教育部函轉考選部函釋「中央暨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薦任升等考試及格者,不宜逕行比照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資格,報考研究所入學考試」。
- 以「教師」身分報考在職生者,其年資採計規定如下(系所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 代課教師年資不予採計。
- 代理、實習及兼任教師年資均可採計,惟應以學校開具之實際服務年資為計算依據。且同一期間之服務年資不得重覆計算。
- 以「軍人」身分報考在職生者,服志願役者其服役年資得與工作年資併計;服義務役者其服役年資則不予採計。另服志願役者其服役之工作性質與報考系所規定之工作性質相關與否,由各系所認定。
- 在職生服務年資之計算:
- 計算至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 服務年資與報考系所工作性質相關與否由系所認定。
- 報考生能否報考,應自行依有關法令.或遵照所屬機關或上級機關規定辦理;錄取後能否入學就讀,應自行負責。
- 各大學甄試招生錄取生,如欲報考本校研究所碩士班招生,應於報名前先向原錄取學校聲明放棄甄試錄取資格並取得證明,始得報考;否則經查明後,取消本考試之報考及錄取資格。
|
|
七、其它注意事項: |
- 考生經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組。
- 華裔學生報名時,須繳驗國民身分證或其他得以證明身分之文件。經教育部立案之香港各校院學生,應繳交畢業證書影本,或由學校所發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之四下肄業證明影本。錄取後,應繳驗正式畢業證書,並依「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辦理入學。
- 考生收到准考證時,須詳加核對,若有錯誤,應於八十九年四月二十日(以郵戳為憑)前向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提出更正補發,否則影響權益,自行負責。
- 役男可憑准考證向役政機關辦理延期徵集,延期徵集截止日期為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
|
|
八、報名方式: |
網路或通信報名。 |
|
九、網路報名作業方式: |
請由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ccu.edu.tw。)「招生資訊」進入「網路招生系統」。作業方式請參閱「網路報名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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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報名費: |
- 網路報名:新臺幣壹仟貳佰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
- 通信報名: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
|
|
十一、繳交表件: |
- 網路報名:
- 報名表(正表):免繳。
- 報名表(副表):請用正楷仔細填妥,並貼牢最近兩個月內脫帽正面半身一吋照片,另須附夾一張相同之照片(背面請書明姓名及報考系所組別)一併寄回。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副表)上)。
- 本校報名費收據第二聯(請黏貼於報名表(副表)上)。
- 以臺灣原住民族籍身分報考者,報名時須繳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其記事欄應全部謄錄,如未與其生父母同居一戶,或生父母已死亡者,應加繳其生父母戶籍謄本或除籍謄本一份,並須蓋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戳記。
- 報考資格之學歷(力)、經歷(含年明)等,於錄取後查驗,報名時免繳(請詳閱十七、(三)驗證時應繳交之資料證件)。
- 考生所輸入報名表上之通訊地址(請填掛號函件可收件地址)、電話號碼應清楚無誤,以免因無法投遞或連絡而權益受損。
- 網路報名者若未寄回報名表(副表),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所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 通信報名:
- 報名表(正、副表):請用正楷仔細填妥,並貼牢最近兩個月內脫帽正面半身一吋照片。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副表)上)。
- 本校報名費收據第二聯(請黏貼於報名表(副表)上)。
- 以臺灣原住民族籍身分報考者,報名時須繳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其記事欄應全部謄錄,如未與其生父母同居一戶,或生父母已死亡者,應加繳其生父母戶籍謄本或除籍謄本一份,並須蓋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戳記。
- 選考科目名稱及代碼務必填妥,如填寫不一致,概以科目名稱認定,不得異議;無選考科目者免填。
- 報考資格之學歷(力)、經歷(含年資證明)等,於錄取後查驗,報名時免繳(請詳閱十七、(三)驗證時應繳交之資料證件)。
- 考生所填報名表(正表)上之通訊地址(請填掛號函件可收件地址)、電話號碼應填寫清楚無誤,以免因無法投遞或連絡而權益受損。
網路報名及通信報名之考生均可於三月十三日至十五日三天,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將報名表件直接送至行政大樓教務處一樓登錄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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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筆試日期: |
八十九年四月三十日(星期日)。 |
|
十三、筆試地點: |
- 嘉義考區:國立中正大學
校址:嘉義縣民雄鄉三興村一六O號
電話:(05)2721480
- 台北考區: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校址:台北市基隆路四段四十三號
電話:(02)27376147
|
|
十四、口試時間: |
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六)上午九時三十分起至下午四時三十分止,
各系所另有排定時間者,依系所通知為準。 |
|
十五、口試地點: |
各系所指定之口試地點。 |
|
十六、錄取: |
- 各系所組一般生、在職生與臺灣原住民族籍考生之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凡成績總分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上者,以總分高低依序錄取,除依招生名額錄取為正取生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為備取生。正取生遇缺額得以備取生遞補到原核定招生名額數為止。
- 在職生、臺灣原住民族籍考生之最低錄取標準,得與一般生不同;一般生與在職生錄取標準相同時,其招生名額得合併使用。
- 一般生及在職生或各分組招生名額,於該系所(組)錄取不足額或備取遞補後所遺缺額,得依招生委員會決議互為流用。
- 臺灣原住民族籍考生如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其名額併入一般生或在職生使用。
- 考生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即使該系所組尚未錄取足額,亦不予錄取。
- 考生如有任何一科零分或不予計分,即使總分達到最低錄取標準,亦不予錄取。
- 備取生遞補至最後一名時,若有同一名次二人以上,則併列錄取,並將其成績資料及錄取名單報教育部核備。
|
|
十七、放榜: |
- 放榜日期:
- 筆試榜示: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 口試榜示:八十九年六月 一 日。
- 公布方式:錄取生除以掛號信函寄發通知,並以下列方式公布
- 公告於本校行政大樓教務處公告欄。
- 中正大學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ccu.edu.tw。
- 不受理電話查榜。
|
|
系 所 別 |
外國語文學系
比較文學研究所碩士班 |
歷史學系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十名 |
一般生 九名
在職生 二名
原住民 一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在
職
生
經
歷
︶ |
|
工作性質與本系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五十%
一、西洋文學概論(12001)
二、文學賞析(12002) |
專業科目:佔七十%
一、中國通史(13001):二十五%
二、世界通史(13002):二十五%
三、史學方法與史學理論(13003):二十% |
共
同
科
目 |
英文:佔二十%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口試:佔三十% |
口試:佔三十% |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
以口試成績較高者錄取 |
一、筆試成績
二、口試成績
三、史學方法與史學理論成績 |
備
註 |
一、西洋文學概論限用英文答。
二、文學賞析限用中文作答。
三、通過初試之考生,須於接獲通知後,依限繳交論文或讀書報告三份(正本一份、影本二份),供口試之用。 |
通過初試之考生,須於接獲通知後,依限繳交讀書報告(或作品)與研究計畫五份(正本一份,影本四份),供口試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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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傳 真 |
湯麗鳳小姐
(05)2720411轉5123
(05)2720495 |
賴玫宏小姐
(05)2720411轉5131
(05)2720571 |
|
|
系 所 別 |
數學系碩士班 |
應用數學研究所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九名
在職生 二名 |
一般生 九名
在職生 二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工作性質與本系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工作性質與本所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代數及線性代數(20001)
二、高等微積分(20002)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高等微積分(21001)
二、線性代數(21002) |
共
同
科
目 |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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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傳 真 |
葉芳秀小姐
(05)2720411轉5212
(05)2720497 |
葉芳秀小姐
(05)2720411轉5212
(05)2720497 |
|
|
系 所 別 |
哲學系碩士班 |
語言學研究所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十三名
原住民 二名 |
一般生 九名
原住民 一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四十%
初階邏輯(14001)
|
專業科目:佔五十%
一、語言學概論(15001)
二、語言分析(15002) |
共
同
科
目 |
英文:佔三十% |
英文:佔二十%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口試:佔三十% |
口試:佔三十%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以口試成績較高者錄取 |
一、語言分析成績
二、語言學概論成績
三、英文成績 |
備 註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通過初試之考生,須於接獲通知後,依限繳交論文或讀書報告四份(正本一份、影本三份),供口試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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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黃文貞小姐
(05)2720411轉5145
(05)2721203 |
張雅惠小姐
(05)2720411轉5151
(05)2721654 |
|
|
系 所 別 |
統計科學研究所碩士班 |
地震研究所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九名
在職生 二名 |
一般生 八名
在職生 二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理、工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工作性質與本所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工作性質與本所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機率與統計(22001)
二、基礎數學(22002)
(微積分與線性代數)
計算機概論(22003)
經濟學(22004)
(任選一科)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微積分(23001)
二、構造地質學(23002)
應用數學(23003)
(任選一科)
三、普通物理學(23004)
地球物理學(23005)
(任選一科) |
共
同
科
目 |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數理統計研究所」奉教育部88.11.12台(八八)高一字第八八一三五五八八號函更名為「統計科學研究所」。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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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葉芳秀小姐
(05)2720411轉5212
(05)2720497 |
張翠玲小姐
(05)2720411轉5221
(05)2720807 |
|
|
系 所 別 |
應用地球物理研究所碩士班 |
物理學系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九名
在職生 二名 |
一般生 十九名
在職生 二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理、工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物理系或相關學系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工作性質與本所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工作性質與本系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微積分(24001)
二、應用地質學(24002)
應用數學(24003)
(任選一科)
三、普通物理學(24004)
應用地球物理學(24005)
(任選一科) |
專業科目:佔七十五%
一、近代物理(25001)
二、普通物理(25002)
三、電磁學(25003)
理論力學(25004)
應用數學(25005)
(任選一科) |
共
同
科
目 |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口試:佔二十五%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以口試成績較高者錄取 |
備
註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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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張翠玲小姐
(05)2720411轉5221
(05)2720807 |
黃美隨小姐
(05)2720411轉5232
(05)2720587 |
|
|
系 所 別 |
化學系碩士班 |
分子生物研究所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二十一名 |
一般生 十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一般化學(26001):四十%
二、物理分析化學(26002):
三十%
三、有機無機化學(26003):
三十% |
專業科目:佔七十%
生物化學(27001) |
共
同
科
目 |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口試:佔三十%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依照專業科目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奉教育部88.12.28台(八八)高一字第八八一六三七一五號函核定招生。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張碧兒小姐
(05)2720411轉5250
(05)2721040 |
陳淑美小姐
(05)2720411轉5201
(05)2720728 |
|
|
系 所 別 |
社會福利學系碩士班 |
心理學系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十二名
在職生 四名 |
一般生 十三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工作性質與本系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七十%
一、社會福利政策(30001)
二、社會統計 (30002)
三、經濟學(30003)
社會學(30004)
政治學(30005)
(任選一科) |
專業科目:佔七十五%
一、認知心理學與生理心理學(31001)
二、發展心理學與社會心理學(31002)
三、心理統計學與心理測驗學(31003) |
共
同
科
目 |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口試:佔三十% |
口試:佔二十五% |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一、口試成績
二、認知心理學與生理心理學成績
三、發展心理學與社會心理學成績
四、心理統計學與心理測驗學成績 |
備
註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各專業科目命題內容含研究方法及專業英文。
三、九十學年度考試方式將有所變動,請注意本系公告。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梁芝儀小姐
(05)2720411轉5514
(05)2720810 |
王雯潔小姐
(05)2720411轉5523、5521
(05)2720857 |
|
|
系 所 別 |
勞工研究所碩士班 |
政治學系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十名
在職生 一名 |
一般生 十名 在職生 三名
●國際關係組:一般生 五名
在職生 一名
●比較政治組:一般生 三名
在職生 一名
●公共行政組:一般生 二名
在職生 一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工作性質與本所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工作性質與本系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八十%
一、專業科目一(32001)
勞動法規與政策
二、專業科目二(32002)
(含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
人力資源管理四部份) |
專業科目:佔七十五%
●國際關係組:
一、政治學(33001)
二、國際政治(33002)
●比較政治組:
一、政治學(33101)
二、比較政治(33102)
●公共行政組:
一、政治學(33201)
二、公共行政(33202) |
共
同
科
目 |
英文:佔二十% |
英文:佔二十五%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一、勞動法規與政策成績
二、英文成績 |
一、政治學成績
二、國際政治、比較政治或公共行政成績
三、英文成績 |
備
註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專業科目二含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人力資源管理四部份。每部份各五十分,考生應自行選擇其中二部份作答。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謝婉雯小姐
(05)2720411轉5531
(05)2720559 |
顏昭芳小姐
(05)2720411轉5571
(05)2721195 |
|
|
系 所 別 |
電訊傳播研究所碩士班 |
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六名 在職生 三名 |
一般生 四十五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大學畢業後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後,從事與本所性質相關工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七十五%
一、當代傳播問題(34001):
三十五%
二、電訊傳播英文(34002):
二十五%
三、法學概論(34003)
經濟學(34004)
資訊科學概論(34005)
(任選一科):佔十五%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數學(40001)
(含線性代數與離散數學)
二、計算機概論(40002)
(含程式設計、資料結構)
三、計算機結構(40003)
系統程式(40004)
(任選一科) |
共
同
科
目 |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口試:佔二十五%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一、口試成績
二、初試成績 |
一、計算機概論成績
二、數學成績 |
備
註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選考科目之成績轉化為常態標準計分。
三、通過初試之考生,須於接獲通知後填寫本所寄發之表格,供口試之用。
四、錄取生應至少選修商管學院系所課程二門,但大學部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葉憲卿先生
(05)2720411轉5581
(05)2721186 |
吳玫青、陳秀婷小姐
(05)2720411轉5311至
5313
(05)2720859 |
|
|
系 所 別 |
電機工程學系碩士班 |
招
生
名
額 |
一般生 四十五名
●無線通訊組
五名 ●通訊與網路組
八名
●通訊與信號處理組
十名 ●計算機、機電工程組 十一名
●超大型積體電路組
六名 ●電力與電能處理組 五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無線通訊組:
一、電子學※(41001)
二、工程數學(41002)
三、通訊理論(41003)
電磁學(41004)
(任選一科)
●通訊與信號處理組:
一、工程數學(41201)
二、電子學或計算機概論※(41202)
三、訊號與系統(41203)
通訊理論(41204)
計算機組織(41205)
(任選一科)
●超大型積體電路組:
一、電子學※(41401)
二、計算機組織(41402)
資料結構(41403)
(任選一科)
三、工程數學(41404) |
●通訊與網路組:
一、電子學※(41101)
二、工程數學(41102)
三、通訊理論(41103)
計算機組織(41104)
(任選一科)
●計算機、機電工程組:
一、工程數學(41301)
二、電子學或計算機概論※(41302)
三、資料結構(41303)
計算機組織(41304)
(任選一科)
●電力與電能處理組:
一、工程數學(41501)
二、電路學※(41502)
三、電力工程※(41503) |
共
同
科
目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依照各組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新生入學一年後才能更換組別並需加修九學分。
三、報考「通訊與網路組」、「通訊與信號處理組」、「計算機、機電工程組」、「超大型積體電路組」者,選考科目之成績轉化為常態標準計分。
四、工程數學含線性代數、微分方程、複變及機率四個部份共二百分。考生得自行選擇其中一百分作答。但報考通訊與網路組者,僅可選考線性代數與機率。
五、電力工程含電力系統與電力電子學二大項,各一百分,考生必須自行選擇其中一大項作答。
六、「電子學或計算機概論」含電子學一百分及計算機概論一百分,考生必須自行選擇其中一大項作答。
七、考試科目下有※記號者,可攜帶電子計算器,其他科目均不可攜帶。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李祖文小姐
(05)2720411轉5321
(05)2720862 |
|
|
系 所 別 |
機械工程學系碩士班 |
化學工程學系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二十五名
在職生 十二名
●甲組:一般生 十五名
在職生 六名
●乙組:一般生 五名
在職生 三名
●丙組:一般生 五名
在職生 三名 |
一般生 二十二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化工、化學、材料、生物技術等相關學系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工作性質與本系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甲組:
一、工程數學(42001)
二、應用力學(42002)
三、材料力學(42003)
●乙組:
一、工程數學(42101)
二、自動控制(42102)
三、動力學(42103)
●丙組:
一、工程數學(42201)
二、熱力學(42202)
三、流體力學(42203)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43001)
二、化工熱力學與化工動力學(43002)
三、工程數學(43003) |
共
同
科
目 |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各組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曾文文小姐
(05)2720411轉5335
(05)2720589 |
蔡淑芬小姐
(05)2720411轉5341
(05)2721206 |
|
|
系 所 別 |
通訊工程研究所碩士班 |
國際經濟研究所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八名 |
一般生 二十名
在職生 一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電機、資訊及其他工學院相關學系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
工作性質與本所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數學(44001)
二、電子學(44002)
資料結構(44003)
(任選一科)
三、通訊原理(44004)
計算機組織與系統(44005)
(任選一科)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個體經濟學(50001)
二、總體經濟學(50002)
三、統計學※(50003) |
共
同
科
目 |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數學僅含線性代數、機率與離散數學三部份,考生任選其中二部份作答。
三、選考科目之成績轉化為常態標準計分。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考試科目下有※記號者,可攜帶電子計算器,其他科目均不可攜帶。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甯雅芳小姐
(05)2720411轉5351
(05)2722702 |
陳靜芳小姐
(05)2720411轉5411至5413
(05)2720816 |
|
|
系 所 別 |
財務金融學系碩士班 |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二十二名
在職生 二名 |
一般生 二十名
●甲組: 八名
●乙組: 七名
●丙組: 五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大學畢業後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後,從事與本系性質相關工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三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財務管理※(51001)
二、統計學※(51002)
三、經濟學※(51003) |
專業科目:佔七十五%
●甲組:
一、管理學(52001)
二、經濟學※(52002)
會計學※(52003)
統計學※(53004)
(任選一科)
●乙組:
一、管理學(52101)
二、微積分※(52102)
計算機概論※(52103)
(任選一科)
●丙組:
一、管理學(52201)
二、商事法(52202)
心理學(52203)
(任選一科) |
共
同
科
目 |
|
英文:佔二十五%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考試科目下有※記號者,可攜帶電子計算器,其他科目均不可攜帶。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考試科目下有※記號者,可攜帶電子計算器,其他科目均不可攜帶。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邱文麗小姐
(05)2720411轉5422
(05)2720818 |
陳淑珍小姐
(05)2720411轉5431
(05)2720564 |
|
|
系 所 別 |
會計學系碩士班 |
資訊管理學系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十四名
●甲組: 七名
●乙組: 四名
●丙組: 三名 |
一般生 二十四名
在職生 二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
大學畢業後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後,從事與商學或資訊相關工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五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八十%
●甲組:
一、中級會計學※(53101):
三十%
二、成本及管理會計(53102):
三十%
三、商學英文(53103):二十%
●乙組:
一、初級會計學※(53201):
三十%
二、計算機概論(53202):
三十%
三、商學英文(53203):二十%
●丙組:
一、初級會計學※(53301):
三十%
二、民法總則及商事法總論(53302):三十%
三、商學英文(53303):二十% |
專業科目:佔八十% 一、計算機概論(54001):
二十%
二、統計學※(54002)
管理科學※(54003)
(任選一科)佔三十%
三、管理資訊系統(54004)
資料庫與資料結構(54005)
(任選一科)佔三十% |
共
同
科
目 |
|
英文:佔二十%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口試:佔二十%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一、口試成績
二、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考試科目下有※記號者,可攜帶電子計算器,其他科目均不可攜帶。
三、通過初試之考生,須於接獲通知後,依限繳交下列資料五份(正本一份、影本四份),供口試之用:
(一)自傳
(二)生涯規劃書
(三)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選考科目之成績轉化為常態標準計分。
三、考試科目下有※記號者,可攜帶電子計算器,其他科目均不可攜帶。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陳雅君小姐
(05)2720411轉5443
(05)2721207 |
鄧素佳小姐 (05)2720411轉5452
(05)2721501 |
|
|
系 所 別 |
法律學系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二十五名 ●民事法組
七名 ●刑事法組
五名
●公法組 七名 ●勞動法與社會法組
三名
●國際法組 三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
● 民事法組:
一、民法(60001):三十%
二、商事法及民事訴訟法(60002):三十%
三、憲法及行政法(60003):
二十%
四、刑法(60004):二十%
● 公法組:
一、憲法及行政法(60201):
三十%
二、地方自治法(60202):三十%
三、民法(60203):二十%
四、刑法(60204):二十%
● 國際法組:
一、國際公法(60401):三十%
二、國際貿易法及國際私法(60402):三十%
三、憲法及行政法(60403):
二十%
四、民法(60404):二十% |
● 刑事法組:
一、刑法(60101):三十%
二、刑事訴訟法(60102):
三十%
三、憲法及行政法(60103):二十%
四、民法(60104):二十%
● 勞動法與社會法組:
一、勞動法(60301):三十%
二、社會法(60302):三十%
三、憲法及行政法(60303):二十%
四、民法(60304):二十%
|
共
同
科
目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同分參酌
順 序 |
各組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四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一、各組錄取生畢業學分均為三十學分,其中須含:
(一)專業科目十六學分以上。
(二)法學外文,上、下學期各上二小時零學分。
二、非法律學系畢業之考生,未修習民、刑法者(不包括民法概要、刑法概要),入學後須至大學部補修民法及刑法課程各八學分(含)以上,但本考試已考民、刑法者,則免補修;如僅考民法則須補修刑法,僅考刑法則須補修民法。
三、九十學年度入學考試科目擬變動,請注意本系公告。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林淑玟小姐 (05)2720411轉5551
(05)2722712 |
|
|
系 所 別 |
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 |
成人及繼續教育研究所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十五名 |
一般生 十名 在職生 五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
工作性質與本所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經濟法(商標法及專利法)(61001)
二、商事法(61002)
三、稅法(61003)
四、民法(61004) |
●一般生:專業科目佔
七十%一、成人教育(70001)
二、成人心理(70002)
三、教育學(70003)
●在職生:專業科目佔
五十%
一、成人教育實務(70051)
二、終生學習(70052) |
共
同
科
目 |
|
|
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
口試: ●一般生:佔三十%
●在職生:佔五十% |
同分參酌
順 序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四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一、奉教育部88.12.28台(八八)高一字第八八一六三七一五號函核定招生。
二、非法律學系畢業之考生,未修習刑法者(不包括刑法概要),入學後須至大學部補修刑法課程八學分(含)以上。
三、九十學年度入學考試科目擬變動,請注意本所公告。 |
一、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二、通過初試之考生,須於接獲通知後,依限繳交以下資料,供口試之用:
(一)自傳(含學習經驗、工作經驗…等)。
(二)研究計畫乙份。
(三)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證明等。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賴香如小姐 (05)2720411轉5557
(05)2722712 |
蕭玉華小姐 (05)2721182、(05)
2720411轉5561
(05)2721192 |
|
|
系 所 別 |
教育學研究所碩士班 |
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班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十一名 在職生 四名 |
一般生 十四名 在職生 三名 |
報
考
資
格 |
學
歷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二、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經 在
職
歷 生
︶ |
工作性質與本所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工作性質與本所性質相關之服務年資累計滿二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
初
試 |
︵
筆
試
科
目
及
所
佔
百
分
比
︶ |
專
業
科
目
及
代
碼 |
●一般生:專業科目佔九十% 一、教育學(71001)
二、教育史哲(71002)
三、教育心理學(71003)
●在職生:專業科目佔九十%
一、教育學(71051)
二、教育行政學(71052)
三、課程與教學(71053) |
專業科目:佔一00% 一、犯罪學(72001)
二、社會學(72002)
三、心理學(72003)
四、刑法總則(72004) |
共
同
科
目 |
英文: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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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國文及口試)所佔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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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參酌
順 序 |
一、專業科目之實得總分 二、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依照專業科目一、二、三、四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備 註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另推薦甄試錄取生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其缺額併入本考試招生名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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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嘉純小姐 (05)2720411轉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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