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中師範學院89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一、修業年限:

一至四年。

  
二、招生所別及名額:
  1. 國民教育研究所:一般生11名,在職生14名,合計共25名,各備取若干名。
  2. 教育測驗統計研究所:分下列二組,共取20名,各組均備取若干名。
    1. 統計組:10名,以研究數學與統計理論為主。
    2. 資訊組:10名,以研究電腦在測驗與統計的應用為主。
  3. 環境教育研究所:分下列兩組,共取18名,A組一般生及在職生分別備取若干名、B組備取若干名。
    1. A組:一般生7名,在職生5名,合計12名。
    2. B組:一般生及在職生合計6名。
  4. 自然科學教育學系碩士班:分下列二組,共取20名,各組均備取若干名。A組:10名。B組:10名。
  5. 數學教育學系碩士班:分下列三組,共取12名,各組均備取若干名。
    1. 教學組:4名。
    2. 理論組:4名。
    3. 資訊組:4名。
  6. 諮商與教育心理研究所:分下列二組,共取十名,各組均備取若干名。
    1. 諮商組:5名。
    2. 教育心理組:5名。
  
三、報名日期:

89年3月24-25日。

  
四、報名地點:

國立臺中師範學院館前樓(台中市民生路一四○號)。

  
五、報考資格:

資格所別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含應屆)畢業生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者

合於同等學力之資格者

國民教育研究所一般生

符合上列三項資格之一者,且未領取正式工作酬勞,經原服務機關主管同意其留職停薪進修者。

在職生

符合上列三項資格之一且擔任合格專任教師或編制內教育行政工作一年以上,現仍在職者

教育測驗統計研究所

符合上列三項資格之一者。

環境教育研究所一般生

符合上列三項資格之一者,且未領取正式工作酬勞,經原服務機關主管同意其留職停薪進修者。

在職生

符合上列三項資格之一者,且經原服務機關主管同意其在職進修者。

自然科學教育學系碩士班

符合上列三項資格之一者

數學教育學系碩士班

符合上列三項資格之一者

諮商與教育心理研究所諮商組

符合上列三項資格之一者。非輔導相關學系畢業者錄取後須加修相關學分。

教育心理組

符合上列三項資格之一者。非教育心理相關學系畢業者錄取後須加修相關學分。

附註:有關於同等學力之資格,依教育部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頒 (86)參字第八六0五三二九0號令修正之「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規定如下:

  1.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離校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2. 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課程未修習外,其餘各年課程均已修習完畢,經離校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3. 曾在大學修業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各學系肄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各該學系應修學分一二八學分以上者。
  4. 曾在專科學校畢業,持有畢業證書,其為三年制者應經從事相關工作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應經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或畢業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
  5. 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持有及格證書者。
  6.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六、報名手續
  1. 填寫報名表一份。
  2. 繳驗國民身分證,未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或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年齡或籍貫有不符者,均不得報考。
  3. 繳驗學歷證件及報考資格所規定之證明暨其他有關證件。以在職身分報考者,須繳驗主管機關出具之同意在職進修證明書。
  4. 現役軍人及現在軍事機關服務人員報考者,另須繳驗國防部(各總司令部)同意報考證明。
  5. 繳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相片一式二張(非一式者不得報考)背面書寫姓名,二張貼於報名表上。
  6. 繳交標準信封乙只,並貼足郵票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以便寄發成績通知單。
  7. 每個碩士班繳納報名費新臺幣壹仟參佰元。(一律不予退費)
  
七、考試日期:

89年4月15日(星期六)。

  
八、考試地點:

台中市民生路一四○號本校(試場於考前一日在本校公告)。

九、錄取原則:

本項招生之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之,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若最低錄取標準有多位考生同分時,依下列原則辦理:

  1. 國民教育研究所:按加權總分高低依序錄取,若加權總分相同時,依「教育學」、「教育研究法」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2. 教育測驗統計研究所:各組按總分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相同時,統計組依「研究生學術性向測驗」、「統計學」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資訊組依「研究生學術性向測驗」、「資訊科學概論」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3. 環境教育研究所:各組按總分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相同時,
    • A組依「環境科學概論」、「自然科學概論」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 B組依「自然科學概論」、「教育心理學」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4. 自然科學教育學系碩士班:各組按總分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相同時,
    • 組依「專長選考科目」、「自然科學概論」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 組依「自然科學概論」、「教育心理學」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5. 數學教育學系碩士班:各組按總分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相同時,
    • 教學組依「研究生學術性向測驗」、「國小數學科教材教法」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 理論組依「研究生學術性向測驗」、「統計學」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資訊組依「研究生學術性向測驗」、「資訊科學概論」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6. 諮商與教育心理研究所各組按總分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相同時,
    • 諮商組依「輔導原理」、「教育研究法」、「專業英文」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 教育心理組依「教育心理學」、「教育研究法」、「專業英文」之順序逐一比較擇優錄取。
  
十、放榜

89年5月中旬以前。

十一、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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