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司法四等書記官,讀熟傳統考點、累積實力一舉奪魁!,蘇律(許景翔),韓律(康皓智),黎律師(黃博彥),張台大(張志朋),易律(陳奕廷),吳○穎 中正財法畢,法律國考考試心得,高點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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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律(許景翔)韓律(康皓智)黎律師(黃博彥)張台大(張志朋)易律(陳奕廷)首先,想跟所有考生說聲辛苦了,為了考試讀書真的是相當折磨,所以我們都應該為自己能夠繼續堅持,先給自己一個肯定。
當初之所以會選擇報考四等書記官,一方面是為了檢視自己階段性對於國家考試實例題型的掌握,另一方面是期許能夠先有個工作機會,希冀能夠透過四等書記官考試及格,使往後對於其他考試的準備心態上能夠從容應對,而不至於因為備考時間的拉長而陷入自我懷疑。

關於四等書記官的準備方法,針對輸入知識的部分,我認為最為重要的關鍵就是「熟讀傳統考點」。所謂傳統考點,是指大部分的書籍,不論是補習班講義、參考書或解題書,幾乎都會收錄的概念。而之所以要熟讀傳統考點,一來是傳統考點幾乎支配了整個四等書記官試題的大半分數(不論是選擇題或實例題),二來是我認為如果能夠精熟傳統考點,則縱使是乍看之下很陌生的實務裁判或期刊論文改編題,也至少能夠利用讀傳統考點所習得的知識,反覆推敲來充實答題篇幅,而不至因為沒看過該裁判或文章,而只能寫出隻字片語。
而關於如何熟讀傳統考點,財產法的部分我非常推薦張志朋律師的大作《民法債編I、II》,除了債編各論的某些契約可斟酌時間再閱讀之外,其他篇幅都是必會的經典,也就是準備考試必須精熟的傳統考點。我相信每一個讀民法債編的學生,不分時期,應該都有入手這兩本大作,惟可能多半是作為打底用書而已,但我誠摯認為這兩本書在備考後期也很值得我們反覆閱讀。溫故知新,必定會有更深刻的收穫。萬變不離其宗,再次推薦。

針對刑法的準備,一樣建議以傳統考點為準備主軸,因四等書記官的刑法實例題較為簡短,考點相對明確,且幾乎都是曾有命題紀錄之概念。平時閱讀刑法時,針對刑法總則的理論,講求必須能夠活用,而此部分很需要有正確的觀念來建立體系,於此推薦易律師的大作《圖說刑法總則》,若有搭配課程服用,則效果更佳。可以邊閱讀,邊搭配解題書,摘要一些常用的答題模板貼到相關法條旁邊。
而針對刑法分則的學習,建議讀熟各罪名的構成要件要素,因有時命題老師只是單純在測驗對於各罪名的熟悉程度。相對冷門的罪名若行有餘力,則也要至少有個印象,畢竟考試無法參閱法條,像今年度的刑法實例題即以準詐欺罪作命題,如果平常沒有看過該罪,可能就會連標都無法開出來。但無論如何,還是要優先將身為考題常客的罪名讀熟,把相關要件及其所涉爭點加以整理,自己想過兩三遍,再搭配題目練習錦上添花,培養找出考點的能力。

另外,蘇台大的民法講義和韓台大的行政法講義,以及黎律師的《刑事訴訟法研析上、下》,好讀又詳細,也是非常推薦作為備考資料。我會在讀完上述資料的爭點後,搭配解題書以擷取答題素材,再整理在便條紙上,服貼於所涉及的法條旁邊,以供反覆觀看,而不至於船過水無痕。關於課程的方面,我有上蘇台大老師的民法課程,非常推薦,老師的上課講義綱舉目張,其分析題目也很仔細,層次分明,邏輯清晰,超讚。
而針對輸出方面,我認為大前提的書寫和事實涵攝的部分都非常重要,前者有賴於平常的閱讀,可以多記憶相關概念的法理基礎或立法理由來豐富答題;後者則是要多利用題目給的線索,告訴老師您覺得題示事實之所以符合要件的理由,如此的作答應該可以幫助我們獲得理想分數。

給考生鼓勵的話:
我想,同為考生,應當最能體會身為考生的辛苦之處,我認為每個在為自己未來努力的人,都非常值得尊敬。雖然在準備的過程中,可能會有看不到盡頭的失落感,或是難免會受到周遭環境的影響,但請一定要堅定信念,相信自己一天天的累積,都會成為自己即將爆發的能量!我們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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