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89學年度招考碩士班研究生考試公告


東吳大學89學年度法律研究所碩、博士招生公告

東吳大學89學年度招考法律專業碩士班研究生考試公告

東吳大學89學年度招考博士班研究生簡章

一、簡章發售:

本校預計於八十九年二月上旬開始發售簡章

 
二、修業年限:
  一至四年
  
三、報名日期:

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十一日(星期五、六)上午八時卅分至十一時卅分,下午一時卅分至四時卅分。

 
四、報名地點:

臺北市貴陽街一段五十六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鑄秋大樓一樓二一二三會議室。

 
五、報考資格:
 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之。
  1. 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軍警學校獲有學士學位者。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3. 具有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符合「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
    ※報考在職進修或具同等學力者另須符合第五條各學系「報考特定資格」欄之規定。
  
六、筆試日期:
  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廿、廿一日(星期四、五)
  
七、筆試地點:
  1. 臺北市貴陽街一段五十六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試場分配於考試前一天公告)。
  2. 音樂學系碩士班作曲組、演奏組「主修科目」及音樂學組「音樂學導論」、「口試」之考試地點設於士林區外雙溪東吳大學音樂館,其餘筆試科目試場設於本校城中校區。
  
八、東吳大學89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考試各系報考人數
  
九、博士班考試報名人數一覽表碩士班考試(含甄試生)報到情形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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